韩友谊-刑法学总论讲义(06)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26 11:45: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六章、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特征:
1、单位特征——依法成立、拥有一定财产或者经费、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司法实践中,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2、行为特征——与其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相关性的行为、并常常以单位名义实施。
3、主观特征——体现单位意志与单位整体利益。
4、法律特征——法定性,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根据该特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有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一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二是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而不以单位犯罪论。

二、单位犯罪的类型
1、纯正的单位犯罪和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2、一般单位犯罪和特殊单位犯罪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
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单罚的情况:(1)并非为本单位谋利益,而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私分国家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396);(2)对单位的过失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3)处罚单位会损害无辜者的利益(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四、单位犯罪的特殊问题
1、当单位犯罪时,对该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多人时,是否应做主犯、从犯的区分问题,根据《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2、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其营业执照、宣告其撤销或者破产,此时,直接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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