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北京海关关于对报关自动化系统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7 15:50: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本关各业务处室、海关、办事处:

为完善对预录入企业、EDI用户的收费管理,保障各项费用的及时收取,明确本关各单位职责分工,现制定《北京海关关于对报关自动化系统收费管理办法》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海关关于对报关自动化系统收费管理办法。

北京海关关于对报关自动化系统收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预录入企业、EDI用户利用海关报产自动化系统从事报关活动的收费管理,明确关内有关处室的职责分工,保障系统所用各项费用及时收取,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预录入企业、EDI用户按规定上缴我关的H883预录入补偿收入须于每季度初前10日内(遇节假日须延)上缴财务处。监管处报关自动化管理科于每季度初前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负责统计和打印企业应缴纳的费用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处,一份交企业。财务处根据清单负责费用的具体收取。
二、上述费用如逾期不交,财务处需及时通知监管处报关自动化管理科停止企业的系统使用授权,并通知技术处停止其技术设备的使用。
三、各预录入企业、EDI用户凡购买和使用我关技术设备(包括计算机软件),须于系统开通使用前向技术处缴纳全部费用。技术处负责制定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收取。
四、本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北京海关对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进出口影片监管办法》的通知
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五十八
北京海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征税货物有关问题的通知
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六十
北京海关《北京海关关于对报关自动化系统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六十一
北京海关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六十二
单证号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六十四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