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累”思想剖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09:56: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打官司很累,这在当今社会恐怕很多人存有此想法。君不见在许多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双方宁愿相持不下或付诸拳脚,也不愿向法院起诉;经济纠纷也不乏有些单位在重大经济利益中选择放弃;在行政执法中一些行政单位为了回避池被告而对行政絷执法久拖不决或无度“谦”让。原因很简单,就是“讼累”思想作怪,使多少人面临纠纷而对诉讼望而却步。

  这种思想的产生,当然是我们群众和一些单位领导同志的思想没有跟上我们法制建设的步伐,但是另一种原因自然要从我们审判的社会现状找原因,依笔者之见,其因有五:其一,当属权力渗透到审判机关,使得法官也无可奈何。此类案件多属经济案件或一些单位充当当事人的案件,领导同志为了维护本单位,本区域的利益而随意地干涉案件审理;其二,是人情案闯了法律红灯,不少当事人对经济活动中的“公关学”颇能活学活用到诉讼中,通过各种关系,使得审判人员不敢有“大义灭亲”之举;其三,案件审理中过分强调调解,逼得当事人就范,违心地接受法官提出的条件;其四,法院系统上下事先通气,先汇报,多请示,给当事人上诉增加了难度,或说上诉根本无用;其五,诉讼费用昴贵,这边要受理费、活动费、公告费、出差费、油料费,那边还要律师代理费。法院诉讼费比例高,当事人无法承受,赢了官司赔了钱。如此种种,闻诉丧胆,逢诉便不放心,明明不要找人的偏要找人,明明不要上访的偏要上访,岂不是恶性循环,岂有不累这理。

  “讼累”思想的危害性不可低估。最严重的莫过于阻碍了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进程,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淡化了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观念,取而代之的将是私了,武力和权势的攀比,封建愚昧的抬头,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流失。

  法制社会需要变“讼累”为“讼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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