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董先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09:54: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董先生:

  您好!

  我是今年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在我的同学都忙着考公务员的同时,我毅然地选择了律师这一行业,虽然暂时还没取得律师资格仅是作律师助理,但是我很喜欢这份工作。你的文章开阔了我的视野,但我认为在中国实现那样的目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今天我是第一次在这里注册,真诚地希望以后能与你好好交流沟通!

相关文章


跳槽中的就业限制
故意伤害案件(轻伤)管辖问题初探
侵权商品怎能一烧了之?
“倒置举证”并不可怕
致董先生
[乱收费]是一种大腐败的逍遥!
理想
司法考试能选拔到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吗
刑法理论在一起保险理赔案件中的积极适用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