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26: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二00二年是我八年律师生涯中一个艰难的年头,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我不得不再次变换执业机构。几年来,从青岛而潍坊,
  
  从潍坊而济南,一路西进地更换单位,给我的案源带来严重的影响,收入锐减,入不敷出。一些朋友笑我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案子少了,时间便多了,多出来的时间,让我迷上了上网。我自诩:“书有未曾经我读,话无不可对人言”,可当下的语境,想言敢言未必能言。好在互联网是个自由的世界,就象北大的三角地,一些无人愿听的牢骚,一些发表不了的文字,都可以帖到网上去。

  二00二年七月,我在网上发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一些议论。《中国律师》杂志社的刘桂明主编在他的讲座中几次引用文章中的一段话:如果我不为被告人辩护,将来就不会有人为我辩护;如果我们都不作律师,总有一天中国会没有律师!

  香港凤凰卫视电视台则在它的节目中引用了另一段话评论大陆的法制环境:如果你学了法律,千万不要当律师;如果你要当律师,千万不要搞刑事辩护;如果你要搞刑事辩护,千万不要调查证据;如果你非调查证据不可,千万不要调取证人证言。如果你这一切都做不到,你就自己到看守所报到吧。(见《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这些发在网上的不合时宜的话,是我对八年律师生涯的真实的感悟和体验。

  我做律师,似乎是冥冥中命运的安排。

  有一次同学聚会,一位二十年没见面的中学同学劈头就说:“李建强二十年前就露出当律师的嘴脸了。”

  这位同学的话来源于一段往事。那是1981年春天,我们正上高二,当时胡耀邦同志担任中央组织部长,主持全国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我的一个同学的父亲在文革中含冤去世,因为我的文字好一些,就请我帮他写申诉书,后来又有一个文字水平高的同学参加了我们的“伸冤”活动。申诉书发出后,很久不见消息,我们三个人没有请假偷偷跑到地区去上访,后来问题得到了解决,我们三个人都受到学校处分,我在同学中却传开了“律师”的雅号。

  但我后来并没有学法律当律师,我真正热爱的是文学。虽然没有什么天赋,却长期沉湎于作家梦中不能自拔。一九九0年代初,律师体制改革,国家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律师。沉睡了十几年的律师梦被改革的春风唤醒,我决定考律师。九四年我到北京接受了两个月的律考辅导,居然一次过关,轻松拿到了律师资格。但我没有想到,律师之路是一条荆棘之路,当代的中国律师居然如此难干,来自公、检、法的歧视,行政机关的刁难,同行的倾扎,更有立法的利剑,司法的陷阱,令人防不胜防,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所收录的大都是我在律师执业中的留下的一些文字。有个人的酸苦,有百姓的血泪;有含冤者不屈的呐喊,也有胜诉者含泪的笑颜。当然也有我对律师职业价值理念的认识和判断,对法治、秩序、理性和社会公正的渴望和追求。著名大律师张思之先生曾说,律师的文字“于推断事理、明辨是非、维护人权、提高情操之中,应能展示出合法与枉法,民主与专断,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倒退的矛盾和交锋”,应能“蕴含着律师的才能、水平、风骨、品格乃至气度”,她的最高境界是“美如秋菊春兰,质似冬梅夏莲,纷呈异彩,动人心魄”。按照这个要求,这些东西既无绚丽诗情,又乏缜密哲思,粗陋浅敝,不堪卒读。每念及此,常常汗颜抱愧,投笔弃墨,不敢付梓。

  但西哲有云: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文章粗鄙,未必没有真意。在朋友们的再三鼓励下,终于在春节前编篡成册,于是有了这本小书,权作小狗的吠声吧。

  是为序。

  (本文是为即将出版的随笔集《律师,荆棘编成的王冠》所写的自序)



相关文章


律师:一个遗憾的职业
小城律师
律师应做中国社会的精英民粹
即使再难,我依然选择法律!
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以律师的名义消失!
走进法律时代的感想
突出重围天地宽
想做律师,我得上诉!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