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律师,我得上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26: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心情芜杂地写了《想做个律师,有门进来吗?》,只是想说话。编辑与网友的关爱,使夜行的我看到了点点烛光。我再也不能把深深的谢意,埋入哪怕是如金般的沉默中。

  南京市江宁区的法官们认定:合同期已满、已经离开学校的我,依然是学校的教师,认定我和学校之间存在着行政隶属关系,认定我和学校之间的关系如公务员和政府的关系。因此,人民法院不受理,裁定驳回了我的起诉。

  我誓死捍卫法律的尊严,但我不能接受法官如此行使权利。

  德里宣言声犹在耳:法官独立,律师自由。在我国,在现在,尤其是基层法官是不独立的。法官不能是活的、扭曲了的法律。同时,在一片“三个代表”的宣传声中,我是多么地不希望看到我们的某此政府官员、企业及事业单位的领导人,视人民利益为粪土呀。然而,我看到了,我不能欺骗自己的眼睛,不能欺骗自己的耳朵。

  几年前,我、我的校长及两位副校长,有幸和我们学校所在镇的一位优秀的企业家同桌进餐。席间,这位企业家对自己的员工服务不满,大声骂斥,这位职工一声不吭地走开了。之后,为了缓和气氛,这位企业家说:校长,我和你们不一样,我下面的人,我今天说一声滚蛋,他马上就得走人。我们的一位副校长接过来说:快了,快了,我们也要实行聘任制了。不久,这位企业家应邀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我们的这位副校长也被主管局提升为校长。

  在我离开学校后的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这位校长谈及聘用制时说:我用你,你是人,我不用你,你是鬼。此语一出,如一阵寒风吹过会场,大家立马把衣服裹紧,把头往下缩一下。

  南京的人事制度之流于形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你是一个有作为、或者想有所为的南京人,你是不幸的。

  如果你爱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千万不要让他成为南京人.
……

  我想,只有用法律的手段调节人们的行为,这个社会才会日趋民主。所以,我上诉了。为了我,为了我的老婆、孩子,为了那些一声不吭的和把头缩一下的……

  我深信法律的公正。在这里,我,以此自信答谢关心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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