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案源稀缺,还是律师稀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28:3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律服务资源,是律师事务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市场资源,包括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或者也可简称为“案源”。

  律师是当事人的代言人,律师的社会、政治地位折射出了当事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可以说是人民权利的缩影。只有真正实行严格的法治,人民权利真正有了保障,律师才成为社会真正有用的人,律师的价值才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充分体现出来,律师的法律服务才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律师事务所也才可以在竞争中得到发展。

  目前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有13亿人口,可谓泱泱大国,而执业律师仅有约12万左右,按人口比例还不到万分之一,即一万多人中才有一个律师。就是这么个比例极少的律师,其参与司法活动、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程度也极为有限。记得几年前,在全国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在二千多来自各界的人大代表中,有四名律师被光荣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就足以成为全国性新闻了。

  据了解,美国人口不足二亿,却拥有律师超过100万。据有关资料统计,在美国,不到270中就有一名是律师,特别是律师业最发达、最集中的华盛顿,每22人中就有一个是律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国人对律师的需求和依赖。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州府,每年都要雇佣大批律师为其工作。律师在美国政界中更是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例如,美国司法部每年要雇佣上千名律师。在美国,律师以超乎寻常的比例占据着政界要职,参议院的三分之二席位和众议院的一半以上席位被律师占据着,律师在美国政治生活中产生巨大影响力,美国43届总统中,有将近半数(21届)是律师出身的。

  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中国律师人数太少,要大力发展律师事业,断言中国需要“三十万律师”。那么这三十万是少了还是多了?这最终还得看市场需要而定。供大于求,就是多了;反之,供不应求,就是少了。让我们看看美国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吧。人们记忆犹新的情景是:美国第四十三届总统的竞选达到白热化阶段,戈尔与小布什在民意测验中所得票数不相上下,在正式投票时,双方争夺最为激烈的佛罗里达州在计票时发生争议。围绕着人工计票问题,双方发生了一系列全球瞩目的诉讼,戈尔和小布什各自的律师团在这场总统竞选纠纷中自然是出足了风头。

  可见,在美国社会生活的任何一个方面和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都离不开律师的影子。因而,美国律师的数量不是按照某个人的计划和设想而产生,无论是其规模和数量,都是由社会客观需求所决定。

  如果要同美国相比,如果孤立地从律师的数量及占人口的比例来看,多数人一定认为中国律师人数太少,律师人才资源稀缺。但如果真正深入了解中国律师目前的生存状况,真正了解中国法律事务资源状况,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中国律师是过剩了,而不是不足。只要你到各个律师事务所深入调查,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律师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似乎得了“案源饥渴症”,得到案子就像得到钱一样,或者将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到了案源的开拓上,没有更多的精力考虑如何将案件办好,如何将案件办成精品。因此,案源稀缺状况基本上制约和决定了律师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作为律师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律师是靠办案挣报酬,而律师事务所是靠经营获得利润。但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律师都是单纯靠自己办案赚取报酬,作为事务所,靠经营获取利润的情况真的是少之又少。一个非常突出的现实情况是:尽管我国仅有12万左右的执业律师,但大多数初出道的律师难以获得法律服务资源,无案可办是最突出的问题,多数重大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资源掌控在少数从业时间较早,影响较大的律师手中。基本上没有律师所敢于招聘大批领工资的专职律师,原因只有一条:没有案件给他们办。

  但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靠自己干活可以为自己积得第一桶金,却不可能单纯以此手段把“法律服务”这块蛋糕做大。因为作为律师,你无须雇用其他律师来为你办案,你没有那么多的案源,你永远靠自己办案挣钱维持生存,那么,你永远只能是“个体户”。




相关文章


享受缺憾人生
对家乡小吃的一点回味
守望
秋天随想
是案源稀缺,还是律师稀缺?
谁在干掉中国律师?
“换妻游戏”与“拿来主义”
对“庄家”,应高高地祭起法律的利剑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演变及其原因分析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