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自然、回归和谐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从依法治水到依法治国的悖论说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9: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今年长江与淮河流域又遭遇了水灾,一般人对水灾的认识还都停留在天灾的概念上,听完专家的论坛才知道,今年的水灾依然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我国现在大江大河防洪都提高了“百年一遇”的标准,并且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依然灾害不断。按照专家的统计,2000年以后的我国遭受水灾程度是1958年的1.8倍,也就是说随着水灾害随着防洪标准的提高而提高。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的水利工程和不断加固的防洪大堤,阻隔了主河道的水与两岸土地的交流,现在大江大河的水不能再以前那样滋养土地,而是直接奔流到海;由于大坝和河堤的提高,一旦天降大雨地表水无法流进主河道,形成滞涝也就是人们所的内涝。今年重庆的水灾与淮河流域的水灾就是就典型的]因内涝形成的。在过去五十年,我们在水利建设上可谓不遗余力,在全国主要江河上大规模建设水库和引水渠道,希望用水利工程来平衡水资源分配。全国建设了多达86,000座水坝,其中包括22,000座大坝,意在通过人工调节,解决水资源在时间上的分布不均。但我们在今天却一步步滑向水危机的边缘。

  技术越来越发达,工程越来越浩大,但灾难却越来越严重,起码可以说这是一种现象;作为法律人自然会联想到自己的专业,法律越来越多,执法机构越来越有力量,社会秩序却越来越差,民生越没有保障;经济越来越发达,有关经济的立法也越来越浩繁,而经济秩序越来越乱,普通百姓的贫困却在加重。依法治水与依法治国创造的结果却是严重地了破坏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显然这是不我们想要的结果,起码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的结果。

  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现在的水正流到人们以为它该去的地方而不是它原本该去的地方,有限的水资源优先保障城市和工业用水,其次才是农业用水,可有可无的是大地。如此势必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自然生态的破坏必须导致社会生态的破坏,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我?几十年来我们兴修水利,结果就是严重地破坏是水与土地的关系,水与水的关系,自然天空、大地、水三位一体地集体报复人类,人类哪有不灾之理?

  财富也是一样,像水一样总是优先去到人们以为他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他本来应该去到的地方。在以政府为中心的社会里,有限的资源和财富,总是先流到政府、其次流到与政府紧密联系的利益集团、城市普通居民和工商业者,可有可无的似乎却是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业村人口和城市无业或失业人群。现在分配给城市下层人口和农民的财富,除了能解决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求外,几乎没有任何风险承受能力,生病、上学、买房(建房)就成为了压在这群人口向上的三座大山。民者,国之本也。普通百姓的生存与生活没有基本保障,人心似水,人自然也会对自己赖以存依的社会进行破坏和报复,随着法律惩罚与报复的力度加强,这种反报复会来得越来越猛烈,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的崩溃,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和社会规律。

  面对这样的困惑,真的想不出药到病除的良方,于是就想到我们自己的身体。人类永远都不会干这样的蠢事,为了保证大脑的供氧和营养,堵塞通往肝脏的血管,或者为了减少身体的负担,剁掉一只胳膊或把肝脏切除,因为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无法也不能厚此薄彼,即使是可有可无的盲肠也不会轻易切除。否则人面临的将不是要大脑还是要肝脏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命的问题,肌体整体上为提高生命力的方法是回加快血液循环而不是让某个器官截留血液。但是面对自然的生态和社会生态,人类却常常干出,要大脑不要肝脏、保肝去脑的蠢事来。

  所以,回归自然、回归和谐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而且回归自然是回归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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