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定位 超越自我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29: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3年对于我来说是人生转折的一年,在结束了近两年的实习生活后,我即将开始我执业律师的生涯。但两的实习生活毕竟给我带来一些惯性,从一个司考考生转变成一个真正的律师就如同由由蛹变蝉,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定的过程,也需要一个充分的准备。

  为实现这种飞跃与转变,我的感怀与设想如下:

  一、深刻感怀律师这一神圣职业,我的理解是:律师是正义的守护者。

  刚刚进入律师这个神秘诱人的圈子,我的神经还很稚嫩、敏感,也就是说我还处于一个塑形阶段。进入律师的门,就得找准律师的定位,如果找不准这个定位,我就很难胜任律师的工作。律师,这个称呼非常特别。律师,法律之师。在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报告》中有一句话对我来说是无声之处听惊雷,震动很大,那就是“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这句话之所以对我有如此大的震动,是因为这句话的语境与老百姓密切相关,这句话也正是人民法院强调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这句话也正好给我指明了方向,找准了定位。因为司法统一要求我们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都要以人民为重,脱离了这个基准,做一名律师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每次看到当事人殷切的目光时我就深深感悟到:我工作中任何一点疏忽就是对法治和公正的亵渎。基于这样的认识,我才觉得每天忙碌紧张的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勤奋工作的原因是什么,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意义是什么。

  二、律师=(勤奋 守纪律)×社会责任感。

  在两会胜利召开之季,我国的宪法也作了重大修改,“三个代表”入宪、私产入宪、保障人权入宪,这些都是在我国几千年文明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西方有句名言:“上帝的磨虽然磨得很慢,但它始终在那里磨”,司法、正义的磨也是如此。它虽然很慢,但它一直没有停息。此次宪法的修改表明法治已经逐渐称为我国的理念。从我踏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我已经注定将成为这个理念的守护者。

  [美]罗伯特.G.西蒙斯在他著的《律师的责任》一书中曾说过:“一个人若投身于法律这一职业,其宗旨就必须是先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我一直被这句话所感动。在成为法官之前我总是向往法官头上的光环,老以为律师就是拥有别墅、名车的逍遥者,但在短短的两年的实习中,使我不得不对自己那种儿童式的憧憬作出重大修正。因为每一个律师所肩负得社会责任是非常巨大的。一个老百姓也许一辈子只打一场官司,在这一场官司的经历中如果身为律师的我因为学识浅薄、工作不够努力等做出了不公正甚至错误的判定,那这个老百姓会以为中国的法治出了问题,他也必然会记恨这个律师一辈子的。

  在2004年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他说:2004年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深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肖扬院长的讲话要求身为律师的我必须勤奋学习、勤奋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老百姓对律师的期望与关怀。

  三、厚积薄发——实现自身飞跃。

  法学院是制造梦的地方,社会才是实现梦的地方。可以说我在大学学到的法律知识只不过是一块敲门砖,因为法律如果只停留在知识阶段是不会发挥法律应有的作用的。只有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正义,我才算实现了飞跃,才算从一个司考考生转变成一个正义的守护者——律师。

  要想发生改头换面的转变,积累是必不可少的。书本上的正义只能激励人前行,实实在在的正义才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而实现从书本上的正义到实实在在的正义的转变,法学功底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法学功底与法学学历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事实的正确认定与法律的正确适用同样重要,而如何正确认定事实这是在法学课本找不到的,这时法学功底就突显其重要性。记得一个朋友给我讲过什么是努力,他说:水面上悠闲自得的鸭子,它的两支脚却在水里不停地蹬,以使其前行。努力成为一名律师,是我人生最重要的梦想。努力成为一名好律师将成为我人生向上的源源动力。

  法律不但是我的精神食粮,并且也是我一切智力活动的唯一滋养。也许从迈近律师这个门槛的那一天起,我的生命就与这一个个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过程无法分离,这个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这个过程中的进取与激情,这个过程中的憧憬与记忆,将成为我人生的自豪。甚至,它作为我人生的感悟,将升华成为一种精神,那就是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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