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律师在上帝面前的对话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1: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作者:周志珍

  某日,法官与律师不约而同见了上帝(嗯,这或许就是殊途同归吧),在这里他们无所顾忌、开诚布公地进行了一场对话。

  律师:法官大人,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瞧你!法袍加身,威严无比啊!现在许多人对法袍、律师袍都有不同的看法。你对此有何看法呢?

  法官:法官法袍加身,代表的是公平、正义、威严。可是无论法官或是律师服装的改变,仅是一个外在形象的改变,法官、律师的地位、形象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自身素质的提高,否则服装就成了演戏的道具。况且,法袍价格不菲,在一些贫困地区,法院连判决书的稿纸都买不起,又何谈让法官在审判时身穿法袍呢?再说这法袍又长又厚,夏天的时候,有些法官因为炎热难耐,注意力难集中,有时候索性把法袍披在身上,其形象俨然哈里-波特……

  律师:的确。要司法改革,司法独立,不应仅仅注重外在的东西。更重要的可能是制度改革,制度改革才是根本。你们的权力太大了。人们都认为法官是现实生活中唯一掌握生杀矛夺大权的人。他可以合法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荣辱,可以决定巨额财产的归属,可以决定一对夫妻是否可以继续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真可谓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法官:你夸大了法官的权力了。法官的权力其实很小。我们通常是被各种其他的权力所约束。来自法院外部的约束有政府、人大、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监察机关、新闻媒介等。来自法院内部的则有庭长、合议庭及审判长、主管院长和院长、审判委员会等制约。我们的审判活动经常会受到他们的影响。他们决定着法官的录用、升迁,掌握着法院的经济命脉,如果我们不遵从他们的指令,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我们法官哪像你们那么自由啊!而且你们律师钱赚得也多。

  律师:是啊!自由诚可贵,生存价更高。为了自由,我们所付出的代价是要自己找饭吃。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尤其是在中国,到处都得靠关系。有关系者生,无关系者亡。我们辛苦挣来的钱也不是、也不能归自己一人所有。铺关系,上交所里,上缴税金,给案件介绍人报酬,有时候给法官的案源介绍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法官:你说的虽以偏概全、有失偏颇,但也是部分事实、局部真理。哎!其实我们都是各有各的苦哇。我们当法官的压力也大。军队转干的,后台硬,动不得;学校出来的,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帽子大,也动不得。像我们就是不进则退,没有水平迟早要下岗的。这不,我就是被压得极度郁闷,才偷逃出来溜溜,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你了。

  律师:是啊!我也是出来散散心的。刚在开庭时,老是话说到一半,就被法官打住,最后输了官司,碰上你之前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法官与律师同是法律人,是亲戚关系。可是我们却经常各自为战,互不尊重,甚至常听你们法官说,“律师代理,不明法律,固执己见,有无律师,差别不大。”你是否也这样认为?

  法官:可是也常听你们律师说,“法官我行我素,我辩我的,他判他的。”现实生活中经常是这样的。同为法律人,却彼此不尊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中国的文化传统所决定的。中国的法官和律师有着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法律资历背景,法官的地位和处事方式往往打着“官本位”的深刻烙印。他们代表着国家权力,是官;而律师往往代表个人利益,是民。所以在这种“官本位”的文化背景下,经常是“律师说了白说,法官说了才算”,“儿子就要听老子的”,“民服从官,天经地义”。
  二是双方在庭审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法官是正义的象征,处中立地位,他要做到兼听则明,他的天平不能倒向任何一方,他有自己独立的、理性的思考与判断。而律师则是为一方当事人利益服务的,目的是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或意见。他只侧重一面,偏向己方。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
  三是法官不尊重律师,大都在于对律师意见的不认可,或者认为律师水平低下,或者认为律师肆意狡辩,而一个老谋深算的老律师也很难对一个年纪轻轻的法官尊重,即便后者很有才华。

  律师:你的分析很有道理!法官与律师之间彼此的不尊重,关键在于没有认识到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律师是司法制度的基础,而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正义的体现,是整个司法体系的中心,居于司法制度的顶端。律师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法官就会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律师如果是骗子,法官可能也脱不了干系。律师处境的根本好转取决于整个法制环境的改善,但律师的诉讼活动是在法官的指挥下进行的,法官对律师的看法和态度直接关系到律师的处境和地位。律师处境好转、地位提高将促进整个法制环境的改善,法制环境的改善又会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这一点,可以从欧美的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及他们的社会地位中得到印证。可以肯定,律师地位高,法官地位更高;律师地位低下,不可能有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法官存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是一种水涨船高的关系,这就是两者关系的本质所在。

  法官:其实法官与律师都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中捍卫法律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律职业者。他们都是想把事情办好的,只是往往事与愿违,理想和现实总是会有一定的差距。哎!不说了!你认为一个好法官应该是怎样的呢?

  律师:简单地说,首先,法官应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应具有独立的审判意识,在审判活动中要做到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法官应是法律职业者中的佼佼者。
  其次,法官应具有清正廉洁的操守。作为一名好法官,要能够经受得住利诱,把握住自己,克己奉公,一尘不染。要学会“舍得”,有舍才会有得,作为一名好法官,必须要放弃对世俗的名利、对舍弃声色犬马的追逐,舍弃庸碌无为的人生轨迹,舍弃这些,得到的才是尊容与正义。
  其三,应具有公正无私的审判理念。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忠诚于其本职工作。不因私情或其他因素而枉法,更不能以个人感情代替法律。好的法官就是一座天平,就是正义的使者……说到这里,我也想问一下,在法官眼中,何为一个好律师呢?

  法官:我认为好律师应是:一、律师应乃一独立人格之法律人。应言之有理,持之有故。即可谓成熟意见,不以法官之是非为是非。
  二、好律师应是法治进程推动者,必须忠于法律,运用法律,发现法律。
  三、律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法律商业化和职业化冲撞日益显著和激烈的今天,一个好律师就应该在这种潮流中把握住自己,不为金钱所驱使。
  哎!我们似乎都生活于世外桃源般。现实生活中,会有这样的法官和律师吗?

  律师:我始终相信这种世外桃源的法官和律师是存在的,可是其数量还是可计的。因为在目前中国这样的司法体制下,要实践以上标准,实在是太难了。

  法官:所以中国现在才整天要喊着司法改革,却不知其出路在哪?

  律师:同感!今日与你一聊,方知我们确实是同道中人!同为法律人,尽管司法改革的道路艰难险阻,我相信你也与我一样勇往直前,共同用心血去建造和固守我们的理想家园的。后会有期!

  法官:让我们共同努力吧,法治中国终会来到的,政治文明终会实现的,德先生、赛先生终会成为中国老百姓的追求的。
  后会有期!


编辑:曹斌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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