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法律边缘的法律专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0: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法网》是中国著名的法律网站,经常上网的法律人士都会到此网上溜一溜。几次上网都发现《中法网》已经成立了一个律师事务所,但都没有仔细考究。今天,我打开中法网律师所,发现谢卫东赫然在内。我只是粗读过几年法律,对谢卫东的认识仅限于《中法网》热起来后,得知其是该网站的董事长。谢卫东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我也无从得知。但从中法网律师所对谢卫东的介绍来看,谢卫东律师无疑应该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法律专家。在专家辈出的今天,这一点不算是什么。仅从《中法网》在短短一两年的时间内的崛起,谢卫东律师无疑是一个成功的经商人士。

  问题恰恰出在这一点,成功的网站董事长谢卫东和中法网律师所律师谢卫东之间存在着矛盾之处。司法部《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活动。谢卫东作为商业法律网站的董事长,是网站的法定代表人,没有从事经营活动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常识中都难以说通。在这种情况下,谢卫东是不能也不应该出现在中法网律师所的执业律师名单中的。如果谢卫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继续经营网站,反倒是应该根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但现实是,谢卫东一边作为网站董事长在商场中干的如鱼得水,大赚其财,又能在律师所赢得不菲的律师代理费。我们不知道是其所在地司法局眼盲耳聋,还是谢卫东律师神通广大到能把司法部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当作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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