遨游于法律中的自由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39:5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想到法律,人们首先就想到种种约束、禁忌,在心理上无形中生出一种压力。而对于学法者,则是另外一种心境。遨游于法律的大海中,我们呼吸到的是一种弥漫在法律精神中的、尊重人的本性并尊重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自由气息。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伞下,乘着自由之舟享受着生活的趣味。自由是法律的本质价值,法律首先也是最终反映人们对自由的需求,并能够实现人们对自由的需要。

  法律赋予人们种种权利,尊重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公民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年满18周岁的公民非因法定事由被剥夺或限制的又都具有政治权利。同时法律在赋予人们权利的同时,为了使众多的人们在行使权利时有秩序的进行,不发生权利冲突、碰撞、交叉,又为人们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人们可能不高兴、不情愿履行法律义务。但法律对义务的设定不是随意的,它是对客观规律的总结、概括并吸收历史经验后作出的限定。

  法律具有博爱的精神,她考虑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只是考虑某个人或某部分人的利益。当不同人的利益延伸到同一个区域、同一点时,不同人的利益就会出现冲撞、斗争,所以法律要对不同人的利益予以限定,即只能在一定的范围、一定区域行使,给不同人的利益划定疆界。在规定疆界内行使权利,则是自由的,超出该限度,是对他人自由的侵犯。这即是义务。可见,法律赋予人们的是理智的、科学的自由。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肚子饿了,想吃面包,这是他的权利和自由,他可以到面包店去买面包。对于卖面包的人,他有卖出面包获得金钱利润的权利和自由。为此这个人支付相应的金钱买了面包。这样,买面包的人实现了吃面包的权利与自由,卖面包的人实现了赚钱的权利和自由。但他们也负出了相应的义务,前者以金钱作为交换,后者以面包作为交换,各得其所。吃面包和赚钱都是一种自由,但这种自由如果没有负出对价来限定,就侵犯了对方的权利和自由。这是买卖关系,是法律调整的范围,法律对买卖规则予以确定,对违背此规则的人,确定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和惩罚措施。正是法律赋予并保障他们的自由。

  法律是自由的保护神,自由是法律的最高价值。自由之舟在法律的汪洋大海中,才能够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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