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刑罚的消灭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02: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①超过追诉时效的;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③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⑤其他法定事由。下面仅讨论时效与赦免。

  小结几种特殊核准制度:①超过20年的追诉时效——最高人民检察院;②法外假释的——最高人民法院;③法外减轻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④死刑复核——最高法和高法

  试题解析
  1.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1998年单选]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
  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
  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
  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
答案为:B
  本题考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参见上表或刑法第88条。
  2.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盗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198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取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张某和许某刑事责任时,张某和许某分别对下列何种数额负责?[1999年多选]
  A.张某盗窃合计31800元 B.许某盗窃25000元 C.张某盗窃30000元 D.许某盗窃125000元
答案为:B C
  依相关司法解释,审判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处罚。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故张某与许某应当按照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张某还应加上自己单独盗窃的5000元的犯罪数额。特别注意,张某在案发后主动交代的1800元,依《刑法》第87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为5年,而张某盗窃至案发时已有10年,超过追诉期限,因此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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