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增加司法考试录取比例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39: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视点·关注“司法考试门槛”之一

  9月9日《新京报》报道,普通公民金利民前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等四部门发出申请,希望就增加司法考试录取比例召开听证会。

  金认为司考录取比例太低与国情不符,“我们国家的国情是,律师、检察官、法官都太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边区。”

  结合《检察日报》日前正在进行的关于司法考试门槛是否过高的讨论,笔者认为,金利民的意见值得商榷。

  首先,就中国国情而言,检察官和法官并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一些主要国家每10万人含法官数的排序为:中国21.5,美国11.6,法国8.4,英国6.1,日本5.7,德国2.6.不过,尽管法官数量众多,实际上真正从事审判的法官并不多(近三分之二的法官从事的是政工、执行、文秘等非审判工作)。可见,中国并不缺少大众化的法官,缺少的恰恰是精英化的法官,而只有维持甚至逐年抬高司法考试的门槛,才能保证进入法官这一职业的人,从入门开始就具备能成长为精英法官的最低知识储备。

  其次,司法考试并不是一种选拔考试,而是一种资格考试。往年司考的门槛通常是四份试卷总分240分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张试卷只要求60分即可,这仅仅是一个及格分数线。如果说60分的门槛都太高了,那么多少分才合适?一些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通不过司法考试,恰恰说明了这些地方的法院和检察院在进人机制上出现了问题。司法机关只有杜绝“先进后考”的进人机制,才不至于出现“劣币淘汰良币”的情形。

  再次,不同地域司考通过率差异悬殊并不说明降低司考门槛就有了“迫切需要”。司法通过率的悬殊差异主要源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教育水平,而并非源于司考门槛的高低。事实上,若全国范围内统一降低司考门槛,贫困地区的绝对通过人数可能会增加,但通过率则未必会增加。因为发达地区由此而通过司考的考生也相应地会增长更快,其结果必然是进一步拉大本就已相当悬殊的通过率差异。事实上,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已经正视了部分贫困地区法律职业者缺乏这一难题,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明确规定一些贫困地区和边区,可以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最后还需注意,在司考门槛的设定上,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每位考生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点。如果以2003年8.75%的司考通过率来推测,降低司考门槛就很可能会成为听证会上的“民意的大多数”。而这种“大多数”恰恰是既值得我们尊重又应引起我们警惕的。在考生和与司考有利益关系的部门之外,我们更需听取的是普通公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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