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之痛”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39: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几乎在同一时间,美国思科在本土起诉深圳华为,日本丰田则以汽车商标侵权为由将浙江吉利告上了法庭。新的一年才开头,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遭遇的跨国纠纷不断,一波未伏,一波又起。

  回首再看去年DVD、温州打火机、彩电等一系列专利事件,不过是中国企业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外巨头进行“商业游戏”的开场白。如今,“狼”确实来了,而且不只一群,也不仅仅来自一个方向。

“外国企业告我们,早告比晚告好!”


  显然,无论思科还是丰田,都是有备而来。而在国内,不少业内人士起初得知消息时,都觉得不可思议。思科与华为,丰田与吉利,这是一个重量级的较量吗?

  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激情洋溢的演讲顿时令记者释然:“吉利是中国目前唯一的民营汽车企业,丰田并不一定在乎官司的输赢,主要目的就是要拖跨我们!”为了表明这一判断的准确,他表示自己当前的主要精力将放在新产品开发上,至于商标侵权纠纷则已全权委托法律顾问。

  但事实上,正是这场未曾预料甚至有点“受宠若惊”的纠纷,全国政协委员的李书福改变了最初设想的提案。在今年的“两会”上,他的发言以及两份个人提案,都与“知识产权与国家经济安全”有关。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平更是透析脉理:日韩的许多企业在二三十年前经历大量包括知识产权诉讼在内的贸易争端案例,正是其成长到足以冲击既有国际市场格局的时候。我国这两起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背后,隐藏的是其发展势头让对手感到不安。

  国内大企业被外国公司视为“眼中钉”,小企业则是更容易被击垮的“软肋”。像今年年初,重庆市的梦柯达、冰点水、好彩广告、陪都制药等商标便麻烦不断,均被外国公司指控侵权。专家称,目前我国商标代理机构通常只能监控国内商标变动,而对国外商标的公告和商标变动了解极少,这使国外企业有机可乘。


  “外国企业告我们,早告比晚告好!”北京德法咨询有限公司资深律师张晔强调:“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了,可许多中国企业的观念深层还没有真正加入世贸组织,还游离于政府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划的过程之外。”


“我们一个企业怎能打得过国外一个政府?”



  采访中,专家们大都不约而同地用“企业与国家的对抗”,来形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尴尬。华为、吉利的负责人更有一种孤军奋战的悲凉,“汽车狂人”李书福以其极具个性的语言喊出了心中委屈:“我们一个企业跟国外一个政府怎么打?根本打不过。”


  他认为,近一年来发生的多起跨国知识产权纠纷,都说明外国企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采取了新战略,而中国企业大多没有充分准备,政府也还没有拿出一整套措施。“如果中国政府在这方面不高度重视,今后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将会出现对我们很不利的局面,而这种不利,一字之差足以让一个企业倒闭。”


  据悉,已有法律人士建议华为、吉利等企业联合政府部门对起诉方施压,争取庭外和解。思科、丰田等则竭力想让业内外认为,这不过是两个公司间纯粹的商业纠纷。但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过去和现在都证明了,以知识产权为名的商业游戏需要多种博弈工具:司法、媒体、资本、机构等。而这些主体,中国眼下都还严重不足。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会长庞正中介绍说,中国现在只有300多外语人才正从事知识产权与WTO相结合的工作,远远不能满足要求。此外,代理机构之间各自为利,形成瓶颈,更是有待整合。


  张平介绍说,去年在日本,由小泉首相亲自挂帅,制定以“知识产权立国”的国策,取代先前的“技术立国”,全方位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始加强海外监督和取缔侵犯日本知识产权的“扫荡”行动。而美国,则已出台了21世纪专利发展纲要,旨在建立以市场为驱动的知识产权制度。由此看来,几起企业间的侵权纠纷不单单是某个企业的问题,实质关系国家利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津燕认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经过多年努力,已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但如何利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却是当前尚未有效解决的问题。在许多发达国家,政府都已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制定相应的宏观指导政策。

“悟以往之不谨,知来者之可追”


  尽管已不是未雨绸缪的时候了,但专家们仍然用“悟以往之不谨,知来者之可追”,表达了他们对未来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期望和乐观。

  在我国DVD去年出口欧盟因专利纠纷遭扣押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随即进行了研究。他们发现,欧盟6C将所有的技术、1500多件专利捆绑起来联合许可,这样,不管谁生产,只要生产DVD,用了6家公司任何一个专利,都要支付许可费。

  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提出了看法:这种联合许可、捆绑销售,在我国法律上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合法,有没有依据?1500多件专利,你可能只用其中一件或几件专利,凭什么要向6家公司支付1500多项专利使用费?如果说这种国际垄断是允许的,中国企业为什么不结成这样的联盟?

  其实,中国企业不仅仅是不“知彼”,在“知已”方面也远远不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杜芳慈不禁感叹:“就中国的各个行业来说,到底有哪些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究竟有多少发言权,大都心里还没底!”

  就在外国企业以大量专利申请对中国市场进行围追堵截时,整个中国企业界却依然处于“意识不强、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的状态。来自科技部的统计显示:1997至1999年间,我国受理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占了76%,而国内仅占23%。像美国的IBM公司仅专利工程师就有500余人,德国西门子公司在外围为知识产权服务的工作人员达1500人。

  科技部法规司冯楚建处长强调,面对不断爆发的知识产权纷争,我国企业面临严峻考验,政府应尽快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制度,动态监控,提前预防,以做长期准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郭禾教授说:“现在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不再是‘努力表态’的阶段了,而要拿出武器进行防卫。这需要政府主导,行业辅导,但最主要的还是企业的自主意识。”




文章出处: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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