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传播非典为何要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39: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对故意隐瞒并传播“非典”的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为什么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达庆东教授回答说:市政府通告八项规定中的这一条,是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来制订的。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国务院现已将“非典”列入法定传染病,因此,“非典”的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有接受治疗或诊断的义务。如果“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故意隐瞒病情,并传播“非典型肺炎”,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所谓情节较严重的情形包括拒绝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仍继续违法的。因此,从已经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的上述有关规定来看,对故意隐瞒病情并传播疾病的“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是完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相关文章


让“法律工作者”退出城市
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系列报道之二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介入侦查阶段
防治"非典"的法律价值取向
故意隐瞒传播非典为何要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之痛”
略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
作为自然权利的健康自卫权利
律师未能克尽职守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吗?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