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投标活动透视法治的规范和现实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33: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全国人大九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早在2000年1月1日起就已经正式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近三年来,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确功不可没,但《招标投标法》在执行过程中的现实状态与法律规范状态之间的距离之大不容忽视,否则这部法律将是漂亮的摆设。

一、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招标投标,这种交易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了交易过程,有利于合理使用采购资金并且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这种交易方式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公开进行,有利于减少腐败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想实现这种交易方式,它的前提是: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已经建立,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已经形成。只有这样,采购方才有可能用招标方式从多家合格的竞争者中择优选择中标方。

二、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已经形成有目共睹,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的建立却任重道远。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这也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违反了这一原则,必将“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实践证明《招标投标法》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障碍和阻力是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的建立,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硬件即客观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是否建立;另一个是软件即主观的,人们心中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是否真正地建立起来了,要求别人公平竞争,但不要求自己去参加公平竞争;对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等闲视之,不以为然等等;都是人们主观上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三、招投标市场管理有法可依,但招投标过程的程序设计和执行还有待完善。

  资格预审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力,但由于资格预审的结果直接导致潜在投标人中标权力的丧失,如果招标人滥用这一权力,是对潜在投标人投标权力和中标权力的剥夺,侵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为实体目标制定的程序应对每一个程序参加者公平对待,这样有利于更多的人积极的有信心地进行参与并且真正有效地参与,如果程序参与者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使参与人在参与过程中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人们的参与就会被动和无效,最终导致法律实体结果的违法。

  评标过程是招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最佳,投标人的过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客观、公正和公平。
  法治的实现离不开程序,资格预审程序和评标程序的不可操作性,使得《招标投标法》的规范和原则无法转化为法治的现实,堵住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阶段和评标阶段的漏洞是控制招投标活动中违法现象的有效手段。

四、程序法治化的重要性

  法治既是法律活动的实体合法,又是法律活动的程序合法,程序合法体现的是法律至上,而不是长官意志,更不是神仙算命。程序不合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程序规则根本不存在;第二种是虽有程序规则,但对程序操作者是否遵守程序缺乏相应的制裁和必要的监督;第三种是程序操作者虽然遵守程序,但程序操作者滥用程序上的自由裁量权。程序大于实体的意义在于,无论程序所产生的实体结果如何,它的过程必须合法。招标投标的实际活动中,程序不合法主要表现为后二种形式,即程序操作者在操作中违反法定程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并且没有得到相应的追究和制裁,这样就使得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五、法律监督是实现法制的实质要件

  有效的法律监督是实现国家法治必不可少的实质要件,没有有效的法律监督,一切法律制度的建立如同虚设,要想实现真正的监督,除了赋予监督者有效的监督权外,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监督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整个监督过程必须依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既要纠正、处罚违法行为,又要为受到监督的相对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从而体现法治的公正。在招投标活动中,如果我们对资格预审阶段和评标阶段实施有效的监督,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不规范行为应该能够得到控制。  

六、人们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

  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培育,除了进行法律知识的广泛传播和普及外,人们对法治实践过程的积极、有效的参与是非常有效的途径。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人们感触到法律是有生命的,在触摸法律脉博跳动的同时,人们通过法律的实践,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了理性的思考,切实地感觉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就会有更多的人对法律的实体和法律的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树立起法治的理念并且不断推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真正实现“法律得到全社会普遍的尊重并严格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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