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国有企业亟需法律服务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26: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对WTO有关法律框架缺乏了解的国有企业家将面临巨大挑战
加入世贸后国有企业面临的首要法律任务是建立自身法律应对机制
在法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提高国内律师服务水平刻不容缓

  眼下,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对于WTO的有关法律框架缺乏基本的了解,在反倾销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可能面临巨大的挑战。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我国每年国家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大概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3。每年有几万件的科研成果,通过国际讨论会、杂志发表论文流到外国,被外国的厂商所利用。除了自我保护意识差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加入 WTO,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对其他成员国做出了更多的承诺,因此在将来一段时间里,知识产权纠纷将困扰很多国有企业。

  其次,由于现在的国有企业脱胎自以前的国营企业.作为单一主体面对法律问题的准备并不充分。很多国有企业本身并没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或者常年法律顾问,也就是自身没有应对法律问题的机制。它们往往是以应急性的方式处理面临的法律问题,即当发生纠纷的时候,临时聘请律师,一个纠纷解决以后,这种关系也就解除了。这种模式,是不能适应加入世贸以后的商业竞争的。缺乏法律应对机制的企业,将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

  面对挑战,国有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

  首先,必须建立法律应对机制。作为一家规范的企业,必须拥有自己专门的法律部门。其职能是建立一套基本的法津风险防范机制,即在如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环节,在投资、合作等项目中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将纠纷的诱因消灭在初始阶段。

  其次,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很多企业在纠纷中处于不利位置或者被迫履行不平等的合约,都是因为业务人员在操作中不够规范,存在瑕疵。进行必要的培训,可以用较少的费用避免巨大的损失。

  加入世贸后,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内律师将面对外国律师的挑战,为国内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国内律师应当努力的方向。

  首先,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培圳,利用专业优势强化企业职工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如在合同审核、签订及不同种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立一定的操作流程,对法律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再次,就是利用专业优势,为企业在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区域,选择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以优化企业资源的运用。




  本文原载于《人民日报》经济周刊第2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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