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代理宜讲究计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26:5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如何讲究计谋,《三国演义》运用的可谓多矣,什么缓兵之计、骄兵计、疑兵计、苦肉计、连环计等等举不胜举。律师办案能否借鉴兵法上的一些计谋,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目前在律师界还无人提及。以愚之见,律师代理任何一个案件都有对抗性,都是矛盾着的对立的两个方面,此方通过对彼方的斗争达到战胜彼方(当然也包含着和解),因此讲究谋略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我们代理案件与战场上的兵戎相见是有本质区别的,战场上是血与火的交锋,生与死的搏斗,而律师代理案件则是通过策划,与其进行智斗达到战胜对方即可。要借鉴的是一些出奇制胜的方法,此点似乎无须赘言。

  我承办过一个民事案件就是运用斗智而取胜的。案件是这样的:

  内地某外贸公司在某市一家公司订购250吨俄罗斯钢材。当时交给对方10万元定金,合同规定是内地的某公司交完定金后,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准备接收钢材,可是合同到期后,钢材没有运来,内地这家公司索要定金并要求双倍返还,对方置之不理,不说不给钱而说钱已被花掉,暂时还不上。这家公司派人在那里一直要了三个月,也未要回一分钱。我接收案件后昼夜兼程,第二天早晨一下火车就找到那家公司,告诉对方这次是专程前来打官司的,你们看看是否能和平解决,如果起诉到法院,对你们面子上不好看,并且肯定得败诉,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是采取兵不厌诈的做法。我为什么来这一手,而没有直接起诉到法院呢?主要是抓不住对方的财产,不知他们的开户行和账号在哪,无法起诉。如果贸然起诉,打草惊蛇,导致财产转移,即使官司打赢也无法执行。对方当时觉得理亏,在我的压力下答应先给一半,并说经济如何如何困难,那一半货款以后再给。其实他们的计谋就是我先给你一半,那一半我就采取拖的战术,你千里迢迢地来索债,拖上十天半个月的准把你拖走,实际是一种缓兵之计。我得到他们的答复后,笑脸对他们说,看来你们很有诚意的,我方公司以后还准备继续和你们来往,拖欠那部分什么时候给都行,我工作很忙,明后天就回内地。对方以为我中了他们的计谋,很为高兴,取款时,对方开据了票据,并写明了开户行和账号,他们为了表示诚意,还让我看了看,我未动任何声色,顺水推舟把那部分钱拿到手了。钱到手后,我通过有关人员探询,得知对方账户上还有40万元存款,这真是喜从天降!孙子曰:“兵之情主速,乘人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我当即决定通过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通过审查有关证据后,当即冻结了对方的银行存款,并书面通知对方。尔后我又立即递上了事先准备好的诉状。当对方得知款被冻结的消息后,找上门来说我不讲信用。我当时哈哈大笑,是你们不讲信用还是我不讲信用?第一,钱被你们占用了几个月拖着不给。第二,你们账上明明有钱而却说如何困难,不一次给齐。如果你们讲信用,我也没有必要作为被委托律师千里迢迢前来追债。第三,合同明明写250吨钢材,你们履约了吗?这一席话说得他们张口结舌,后来通过法院调查,对方不仅返还了本金,而且还赔偿了损失,我方由被动变成了主动。

  这起案例说明在掌握对方心态,乘其没有预料的时候抓住战机,攻击最最“致命”的地方,一举使其“缴械投降”。这就是运用计谋的结果,乘人不及,攻其不备,驾轻就熟,胜券在握。如果以实对虚,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只有针对他们的计谋,虚而虚之才能出奇制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刘彤海律师已加入中国律师网“千元上网工程”,欲知详情请点击——
刘彤海律师千元网页


中国律师网“千元上网工程”主题站点,请点击——
http://1000.chineselawyer.com.cn

相关文章


法庭辩论研究之一
质疑“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关于开展“建信用律师所,做诚信律师”的思考
探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意义
民事案件代理宜讲究计谋
法律职业教育的规范化
网上招投标操作及立法思考
“性骚扰”问题专家谈
性骚扰的终结者——刑事制裁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