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律师精英上海论道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54:0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4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世界主要城市律师会长会上,来自16个国家的19个律师会会长欢聚锦江饭店,共同交流各自的管理经验。会议结束前,中国唯一的报道律师的电视栏目??上海东方电视台《律师视点》集体采访了世界主要城市会长会的发起人和本届东道主的律师会长,伦敦、巴黎、东京、纽约、上海的律师会长对记者的提问做了精彩回答。




本刊特别刊出,以飨读者。(标题为编者所加)


    
会长峰会接受东方卫视“律师视点”专访


  记者:请问一下朱洪超会长,作为东道主对这次会议的看法和感受?

  朱会长:对于我来讲和对我们整个上海律师来讲这是件大事。因为来自全球19个城市律师协会会长云集上海,为上海律师带来了他们先进的管理经验,先进的参与国际竞争的经验,所以对我们上海律师讲是件大事。而且他们这些经验,对我们今后促进上海律师的发展会起很大的作用。当若干年以后,我们回过头来看的时候,我想这会记入史册的,这是件历史性的大事。我想这也表明了我们上海律师敢于迎接国际法律服务竞争的一种决心,表明我们要融入国际化法律服务事业的一种意愿。

  优秀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记者:请伦敦的会长谈谈,您的工作是不是和我们朱会长一样;第二,您的主要工作是怎样的?

  伦敦会长:我非常愿意讲讲我平时的工作。因为我们律师协会代表了17000名在伦敦工作的诉讼律师,在律师的工作当中,对维护法制的公正以及律师本身的正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非常注重这一点。这一次我们在上海受到很大的欢迎,能够参加这样的盛会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非常好的机会,我们也看到了上海和我们一样,和其他城市一样,对律师服务的国际化是非常有信心的。

  记者:会长先生,我想请问一下您认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具备怎样的素质?

  伦敦会长:我认为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最重要的是以下的一些素质:首先他要有良好的判断能力,能够为当事人真正地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然后他是非常忠诚,愿意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法律事业当中;同时,在从事律师业务当中他始终本着律师业务的准则工作,他把这些原则和国际化律师业务的一些原则都能很好的结合起来,所以这其实是一项很伟大的工作。

  记者:我能问一下巴黎会长先生一些问题吗?您对律师素质有什么看法?

  巴黎会长:总体上我非常认同这位先生的观点,如果非要我加一点什么,我觉得律师应该用一种独立的精神,因为作为律师,你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替他做主,所以我觉得个人独立性非常重要。

  记者:我想请问朱会长,在我国有人认为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有人认为是为罪恶的人辩护,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朱会长:我国历来缺少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文化传统。简而言之,就是说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现代我们所从事的这种工作的律师,律师是移植借鉴国外的制度和职业,我们国家没有律师的传统。历史上出现的与律师工作相似的人在人们眼光里就是讼棍、师爷而没有律师,和在座各位国度相比,我们没有律师时间长达几千年。而现代的律师业,就中国而言,1979年到现在也就25年时间。因此我们从历史上讲,从律师文化传统来讲,我们是比较缺失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的法制建设本身有一个发展过程,人们有一个理念的提升过程、文明的进步过程。第三点,就中国人传统来讲,他判断事物的标准是黑白分明的,他的社会标准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我们律师面对的不仅仅是这两种颜色,可能面对的是一种混合物、混合色。我们律师在法庭上讲的不是人们眼光中的或者人们头脑中存在的社会标准,我们用的是法律标准,而法律标准简而言之就是要重证据,要法庭所证明的事实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这里面产生了差距,人们的判断和律师的判断是不一样的。基于这些原因,人们就会想:律师怎么帮坏人说话。我想,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人们就不会对律师产生这样的想法:帮坏人说话。现在的司法制度里面设置了律师制度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司法人权,法律允许有律师这帮人存在就是为了保障人权,实现社会的正义。所以我们的律师和法院、检察院是一个共同体,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记者:纽约的律师协会对违规的律师采取的处罚程度有多大,有哪些处罚?

  纽约现会长:律师协会是一个自律性组织,它是基于自愿的基础,你可以加入也可以不加入,律师协会一般制定的都是些纲领性的文件和规则,是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纽约的法院系统有隶属的专门的委员会,它们可以对违规的律师作出指控。

  能用金钱衡量律师的地位吗

  记者:我想再问一下在座的每一位,我想听到每一位的答案。在你们国家律师是否是比较有钱的一种职业?律师在你们国家的地位怎么样?

  巴黎会长:首先肯定的是律师在经济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他们要努力地工作,他们因为有些经济上的案子能够使他们有很大的收益。顺便插一句关于刚才律协制裁会员的这些问题,在法国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谴责,关于吊销律师执照的行为,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律师是一份很不错的职业。

  朱会长:你给我提了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因为在现代中国社会里面,人们评价律师往往说他们是富有的群体,但是在这里我很真实的告诉大家,我很希望我们的律师都是富有的群体,说明了我们法制的进步、经济的进步,但是在中国相当部分的律师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因此,从群体来讲律师不能算一个富有的群体,但是如果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我国经济的发展,我相信我们律师应该会成为富有的群体。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中国律师地位的问题,从纵向的比较来讲,25年以前或者25年开始的时候和现在相比,我们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无论是政治上的、经济上的、社会受尊重的程度上等等。但是就和在座各位的国度相比,我们中国律师的地位还不够高,我希望它也是一个很高的阶层,因为可以这么说,律师兴说明了经济兴、法制兴、国家兴。

  伦敦会长:关于律师富不富有这其实有着不同的答案,那要看这个律师究竟做的是什么。如果有些律师做的是关于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和法律活动的话,那么他得到的报酬相对比较低,但是如果你从事商业性质,特别是到公司里面做法务,特别给那些世界500强这类的公司做法务,那么他们得到的薪水应该是非常高的,当然他们可能也高不过首席执行官。其中还涉及到有些律师会自愿提供一些无偿的法律服务,那么这样的话就不能用薪水高低来评价,但不管怎么说我自己能支付回伦敦的机票费。

  纽约前会长:那么在美国社会呢,律师这个群体是一个很高端的职业。因为特别是在法庭上,律师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因为有了他们,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权益才能够得到保障,当然这也是他们的工作。也许有些人会对律师的职业有一定的怀疑,他们认为律师可能为了捞到客户会不择手段。但是总体来说,就像美国的父母还是希望孩子长大以后做律师或者至少他们的孩子能够嫁一个或娶一个律师。

  纽约现会长:当然律师是个很好的职业,但是很多的律师并不是赚钱很多,特别是为公益事业服务或者在小镇上从业的律师,尽管他们也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能够提供非常专业的法律服务,但是由于他们代表的并不是大公司,所以他们的收入会低一些,还有些律师他们所代表的客户是穷苦的人们、政府机构、纽约市政,他们的收入也并不高。我补充一点,从法官的角度来说,法官收入也远远低于那些成功律师的收入。尽管说律师由于他们的专业知识、专业性能受到尊重,但是也有一种普遍现象,律师总是被人拿来开涮,很多的笑话都是关于律师的。那么媒体有时候也会谴责律师,因为有时候他们所代表的客户是那些臭名昭著的人。

  日本会长:在日本也有这样的现象,在大众的眼里律师应该是赚钱很多的职业,但是事实上是和大众的观点是有所出入的。据日本的数据统计,普通律师平均年薪在500万~700万日元之间,这和其他的职业比起来并不算高。还有一点要提的就像刚才几位所说的,在律师和律师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就看你是代表什么样的客户进行法律服务。

  记者:我想请问一下伦敦会长先生,刚才您提到关于公益诉讼这么一个概念,我知道在我们国内、在中国现在还没有明确关于公益诉讼的一个定义和规定,我想问您在你们的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伦敦会长:在伦敦的确有这么些案子,本来应该是律师收取的一些费用,由于当事人的一些情况,政府会有专项的基金拨款给这些案子,但是这些基金肯定不可能完全概括所有的费用,那么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这些无偿的法律援助的活动。在作为伦敦律协会长期间,我曾经到中国的北京、上海,也访问过一些法律援助中心,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在英国、在伦敦我们也是这么做的,需要很多的律师进行无偿的法律援助。

  记者:在法律援助方面,我想请问一下朱会长?

  朱会长:法律援助从法律意识上讲,或从法律制度上讲,它是司法人权保障的一种手段。因此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使没有钱的人能够在法律上获得帮助,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了法律援助的制度。法律援助从本质上讲,它是政府的职能,政府为那些没有钱的人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救济手段,而我们律师在这里面承担着具体的实施工作,而且律师在实施过程中往往是免费的,低收费的。我想律师不能光想着赚钱,律师的职业和社会的公正、正义联系在一起。我们讲律师是帮助或者是当仗人间义的这种职业,所以我想,法律援助的工作我们律师会坚持下去。不能说法律援助案件是低收费、不收费来轻视它,我们要重视它。

  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巴黎的会长,您是怎样理解公益性诉讼的?

  巴黎会长:在法国我们对公益性诉讼和无偿提供法律帮助有着很悠久的历史。我认为律师的职责是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而不仅是考虑赚钱的问题。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在现代生活当中,作为一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有很多的费用需要支出,比如说办公的费用以及文秘方面的必要的费用,所以我认为政府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法国有这样一个比较好的系统使得穷苦的人能够比较容易得到法律帮助。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政府的职能应该进一步得以强化,同时律师作为个人应该把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这项职责进行到底。

  记者:在纽约经济能力差的人们打官司,他们在经济能力上能够承担吗?美国纽约的律师在诉讼中是怎样运作的?

  纽约现会长:在纽约,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事人都有权请律师,如果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用,那么法院就会指定一个律师为他提供服务。如果不是刑事案件,而是关于住房、医疗、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案件,尽管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是这只能涵盖很小的一部分。在纽约,除了政府支持之外,还有一些资金是来自于慈善机构,也就是在美国或者至少是纽约,它的那些公益服务项目应该是有比较悠久的历史了。在民事诉讼当中,那些不能支付律师费用的人,一方面是律师个人自愿提供免费服务,另一方面就是在慈善机构中工作的人能够促进体制进行运作,提供一点资金。

  记者:在东京是如何看重律师素质的?

  日本会长:在东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通过司法考试,现今日本正好处在司法改革的过程当中,现在有一种新的考试,针对那些从2003年4月份才设立的法学院毕业的学生才能够参加这样的考试。目的就是使得从新的考试制度中,通过考试的律师的人数能够日益增加,而传统考试的那些律师的人数能够减少。因为新的考试制度更加能够体现出新一代律师所应该具有的素养。很多人担忧如果我们不采取些新的或者比较合适的措施的话,律师的素质可能会有所下降。

  律师要保持纯洁度

  记者:在纽约会不会有“好朋友好办事”这种情况?

  纽约前会长: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因为在有些国家呢,法官和检察官通过同样的教育途径,同样的考试途径最后坐到这样的位置,很多情况下律师似乎处在一种一对二的境地,那么他们可能会有点担心。但是在纽约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那些法官和检察官、律师三者都是通过同样的教育和考试途径最后坐到今天的位子,所以说他们三者之间应该是朋友的关系。法官比较公正地站在中间,他和律师、检察官之间都维持着友好的关系,所以他应该是公正的。

  记者:请问伦敦会长,在当今现代化的社会,律师如何保持自身的纯洁?

  伦敦会长:在伦敦这样一个商业化的环境之下,律师还是能够保持自己的公正性。因为要成为律师之前,你会受到很多的专业培训。在培训过程当中律师受到教育包括:律师应该保有自己的正直、独立性、客观性,不应该把个人感情放在他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或涉及的案件当中。比如像刚才关于三个好朋友的这个问题,如果不带有个人感情,那么所谓的裙带关系不成为问题。现在的趋势和传统意义上已经不一样了,律师越来越专业化了,律师寻找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寻找律师,是从市场的角度来看的。如果一名律师不能保持冷静的头脑,把个人的感情涉及到他的案件当中,他就很快会失业。所以说律师能够在商业化社会中保持自己的纯洁度,当然工作的本身还是非常的辛苦,需要你投入很多。

  记者:请朱会长谈一下在这种经济发展的时候,律师如何保持自身的纯洁?

  朱会长:讲到律师的纯洁,应该有一个定位,律师应该在坚持法律理念坚持法律规定和律师协会规定的职责范围里从业,这是律师保持纯洁的标准。中国有句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想这个“道”,就是法律规则和理念。这是保持纯洁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和手段。

  记者:请问各位,这次上海之行感受和对上海律师的看法?

  巴黎会长:我觉得非常好,这里会议的设施、住宿、膳食都非常不错,我也交了很多的朋友,当地律师也非常积极的参与到盛会之中,上海律协现在也以国际化的标准运营,这是非常好的。

  我已经和朱先生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通过这次会议我看到了上海律师不断提高的素质,在短短的25年间中国律师业能够有这么大的发展,真是令人欣喜。

  纽约前会长:我认为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此要感谢上海律协以及会长能够举办这样一届盛会。在这次会议上,我们讨论了很多国际化的问题:关于律师的职业、职业道德、律师如何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我想这些问题对于中国、对于我们这些与会者所代表的国家都是很重要的。更有意义的是:这个房间是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问中国的时候,和毛泽东主席签订《上海联合公报》的地方,那是中国和美国成为贸易伙伴的良好的开端,现在中国和美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贸易关系,中国和其他国家也是一样。在美国,有很多人得到了工作,也得益于中美贸易的发展以及持续的交往。在这次会议中,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互相之间受益匪浅,这的确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议。

  纽约现会长:非常感谢上海律协和会长能够组织那么好的一次会议,因为这的确非常不容易,让这么多的代表从世界各地来到上海参加这样一次盛会。我们感觉在这次会议中得到了非常多的信息,受益匪浅。上海律协的成员在会议中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通过这次会议,发觉我们有很多相同之处,原来有很多问题都是作为我们律师一直在考虑又想解决的。

  日本会长:首先我要说的是,我真正感受到了人们常说的中国人民的好客的特质,我们的确受到了非常好的款待。从这次会议上我也从各位同仁处得到了非常有意义、有见地的见解。这次上海律协的接待工作做得非常到位。同时我要说的是,上海律协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只是仅有短短的25年时间,但是这也是非常令人惊喜的,在25年时间里他们作了那么大的跨越,可能在日本是过去150年才形成的。我觉得这方面中国真的有天赋。

  朱会长: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国外同事对上海律协的赞美之词,我也感谢我的国内同事。应该讲,律师协会的时间仅仅25年,还有很多的路要走。通过这次会议,我发现了我们的不足,就像在座各位的律师协会有150年,有200年的历史。和律师一样,律师行业是讲积累的。中国有句话叫“厚积薄发”。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地做好我们的工作,应该向在座的各位学习,尽快地赶上他们,学习他们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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