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论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刍议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00: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摘 要】

  通过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及其保护制度、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大环境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产生的影响的分析入手,阐述知识产权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如何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形成的创造性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不尽相同。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 TRIPS)中明确规定各成员的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应包括:






  ----版权与有关权,计算机源程序、目标程序和数据汇编;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对驰名商标给予特别保护;

  ----工业品外观设计;

  ----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

  ----发明专利;

  ----植物新品种;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

  ----未公开信息,包括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某些试验数据;

  ----对技术许可合同中不合理限制条款的控制。

  其中,前几项是对权利人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最后一项旨在防止知识产权拥有者在技术转让中滥用其权利。

  

  二、“战略”的概念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概述

(一)   战略

  战略(Strategy)一词最初是同“战役”、“战术”等相对而言的一个军事上的用语 ,其本意是指在军事斗争和对抗中,一方为实现战争目标而对总体战术的谋划和运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内涵在不断扩大,战略一词被广泛地运用于政治、文化、经济、管理、投资、科技等方面。我国《辞海》对“战略”一词所下的定义则是:战略是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或决定全局的谋划。

(二)   知识产权战略的概念

  从战略的共性出发,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冯晓青教授将知识产权战略定义为: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就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而言 ,可以简单地定义为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与手段。

  笔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利用、实施和管理中,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运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

  从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出发,我们可以将知识产权战略划分为创新战略、应用战略、保护战略和管理战略。

  如果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出发,可以将知识产权战略划分为专利战略、商标战略、版权战略等知识产权某一方面的战略或知识产权的组合战略如“专利+商标”战略。

  如果从知识产权的保护层次出发,又可以将知识产权战略划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地区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三、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还十分低下,究其原因主要是体制障碍,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脱节。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低下

  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忽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只注重有形资产。在专利方面,企业对自己的重要科技成果不是及时申请专利而是热衷于申报科技成果奖,科技成果商品化低。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0 %。在商标方面,一些企业在合资、转制过程中,不注重商标价值的评估,自己的商标资产或是不作评估,拱手相送;或是作价过低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随着知识产权作为企业重要无形资产的性质日益被人们所认识,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也就成为现代企业家所必备的素养。然而,众多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层对于知识产权的知识还很不完整,认识上存在盲点和误区。主要表现为知识老化,仍然按照20世纪80年代的概念,认为知识产权就是专利,对商标策略、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以及商业秘密的维权措施知之甚少,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智力成果 ,导致企业许多无形资产不应有的损失。比如在商标方面,由于不及时注册,造成被他人抢先注册。我国的一些著名品牌如“青岛啤酒”、“竹叶青”、“杜康”酒等分别在美国、韩国、日本被抢注,“五星”、“全聚德”、“狗不理”、“天坛”、“阿诗玛”等也未能幸免于难,被洋人抢先报了户口,有些已注册商标由于没有及时进行续展注册而失去商标专用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驰名商标被抢注造成的损失就高达上亿元。

  (二)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加强

  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技术竞争中日益升值,跨国公司和众多外国企业都有一个强大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由知识产权专家、律师、资产评估师、市场分析员等专职的管理人员。然而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情况却差强人意。2001年10月-200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北京、吉林、山东、陕西、河南、浙江、云南、武汉八省及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调查了1245家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1245家被调查企业中,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有152家,占有效样本的13%;设有兼职机构的企业676家,占57%;专、兼职机构都没有的企业350家,占30%。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专职人员的企业只有157家,占13%;配备兼职人员的企业766家,占65%;专兼职工作人员都没有的企业262家,占22%。可见,大多数企业设置兼职机构和配备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任何设置的企业仍占不低的比重。该调查结果表明,很大一部分企业对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重视不够,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实践中,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由企业的科技开发部门甚至行政管理部门兼任。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涉及复杂的科技、工程、经济、市场和法律的理论和实践,而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或科技开发人员往往对有关法律、技术贸易的理解不全面、不透彻、甚至不正确,因而最终也起不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

  除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外,对科技开发人员进行激励与约束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环节。科技发明创造需要大的投入和艰苦的努力,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科技人员对科技创新既无动力也无压力;另一方面 ,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不重视,从整体上看 ,企业科技开发力量不够,也自然影响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另外,很多企业由于疏于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缺乏对科技开发人员的有效激励和约束,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被科技人员“跳槽”带走的事例屡屡发生,其后果不仅造成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而且企业的销售市场份额也必将随之拱手相让。

(三)   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少,技术含量低

  随着世界经济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演进,无形资产和知识财富的价值与日俱增。2000年美国一份研究报告称美国公司企业创造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已经超过有形资产,在资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高达60% 。我国拥有众多大中型企业,但每年企业申请、取得的专利数却不多。很多企业和技术人员到现在仍然是重论文和成果鉴定,轻专利和知识产权保, 表现为不重视自己知识产权和他人的知识产权。近10年来,我国每年产生重大科技成果3万件,但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却少得可怜,这些科技成果的绝大部分以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讨论的形式公之于众,慷慨地让全世界共享。比如,“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取得科技成果2万件,获得的国内外专利只有1300件(其中还包含外观设计和新型实用专利)。“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完成成果的发明专利授权仅为462件。十几年来,“863”计划总投资 110亿元,研究课题超过6900项,论文总数超过50 000篇,申请的专利至今只有1600余件,取得的发明专利仅200余件,令人瞠目结舌。“863”计划仅在1997年就在生物、信息、能源等领域取得科技成果1250项,申请的专利只有242 件 ,而日本松下公司仅2002 年,就在中国申请专利1821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3年专利年报,在国内专利申请中,企业的申请不到总数30%,平均每个大中型企业的每年专利申请量不足1件。而国外一些大企业如日立公司、IBM 公司等,其1年申请的专利就超过了我国所有企业1年的专利申请总量,美国的杜邦6公司拥有3万多件专利,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拥有5万多件专利 。大量事实证明,知识产权拥有量的多少是衡量一个企业经济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而我国企业在这方面已经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

  

  四、国外对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先进作法

  与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形成鲜明对比,发达国家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利用、实施和管理中都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一)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战略是美国最为重要的长期发展战略之一。

  2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个轨迹不断延伸。

  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法律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将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

  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立法鼓励转化创新。自1980年的《拜杜法案》到1986年的《联邦技术转移法》以及1998年的《技术转让商业化法》,1999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使美国大学、国家实验室在申请专利,加速产、学、研结合及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主动性。2000年10月参众两院又通过了《技术转移商业化法案》,进一步简化归属联邦政府的科技成果运用程序。

  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

  美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拥有强大优势,特别是美国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美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目标就是对技术创新成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将丰富的技术创新潜力转化为知识产权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对于专利、外观设计、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由于它们保护的客体都必须是“已经固定的知识”,因此,美国企业大都会采取有效措施对技术创新过程加以监控,及时将技术创新成果加以固定,从而构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美国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与其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互相影响,形成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利益的良好互动。无论从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还是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对知识产权的动态利用,美国企业都取得了骄人的战绩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美国德州仪器公司在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方面为其他美国公司树立了榜样。面对日本企业低廉半导体的激烈市场竞争,该公司通过诉讼和谈判的方式,最终迫使日本公司为基尔比集成电路基本专利支付3%的专利提成费。以当时半导体产业每年250多亿美元的市场份额计算,每年日本公司需支付7.27亿美元许可费。在20年的专利期内,德州公司总共可以获得大约150亿美元许可收入。进入90年代,德州公司又成功与三星、日立进行了价值10亿美元的许可交易。仅2000年,德州公司就获得了5亿美元许可收入。德州公司的巨额许可收入既支持了其进一步的研究开发活动,又大大限制了日本、韩国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竞争力。德州公司不仅巩固自己的领先优势,同时也成为专利许可收入多于产品收入的企业。

  目前,美国企业界已经成功建立了基于“R&D投资----知识产权----许可收入----R&D投资”良性循环、以利润创造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许可战略模式。

  (二)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长期以来的技术追赶和技术学习使日本企业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日本企业已经形成了以专利文化为基础,融技术发展战略、信息战略、组织管理战略、知识资产经营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诉讼和风险管理战略为一体的综合动态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体系。

  1999年3月,日本特许厅公布了《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以建立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进行统一评估的标准,使各企业能更加客观地评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应用状况,以提高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改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其中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评估指标共15项,包括:

  1.企业是否具有明确的管理、处理知识产权信息、机密情报的规则?企业是否彻底贯 彻这一规则?

  2.企业对于没有达到申请水平的发明是否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3.在整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开发部门是否有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体系?

  4.企业是否拥有计算机系统,该系统可以查询发明人向特许厅申请的状况以及其他企业的技术动向等信息?

  5.企业是否拥有有助于知识产权战略决策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

  6.在推荐发明时和申请前,企业是否要求相关人员检索现有技术?

  7.企业是否针对其他企业的动向在有计划地构筑专利网络?

  8.是否在企业外挖掘有助于将来业务开展的专利?

  9.上述的挖掘活动是否制度化?

  10.是否对全企业的专利买人情况进行一元化管理?

  11.企业在着手开发新技术时,在调查其他企业权利的同时,是否在技术开发计划中写人针对其他企业权利的对策?

  12.企业在产业化和出售产品之前是否作侵权(侵害其他企业权利)调查?

  13.为开展侵权 侵害其他企业权利 调查和避免侵权,企业在技术开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各个阶段是否明确了责任人?

  14.对于其他企业的需要加以注意的申请,企业是否监视其审查情况,并在注册前向特许厅提供信息?

  15.对于其他企业需要加以注意的申请,企业在其被授权后是否提出异议?

  16.无疑这一评估指标的公布为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量化标准,大大促进和改善了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

  

  五、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思考

  (一)从国家层面上考虑,中国应加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在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一定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参考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致力于对策性研究。应从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入手,把握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度,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具体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当突出政府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作用。

  进入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已成为世界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知识产权被作为衡量指标已与综合国力、科技竞争、经济贸易直接挂钩,成为提高国家科技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武器,更成为发达国家处理国与国之间政治、经济、贸易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国际社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热衷于运用专利、商标、版权来维护自身利益。

  在如此的国际环境中,政府不仅应该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也应该充当知识产权保护秩序的干预者,同时在国际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中或者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发生时还应充当谈判者的角色。我们应借鉴美国政府的做法改革现行的知识产权体系,使其既能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又能保护创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同样我们也可以仿效美国“特别301”的实施从立法上把国内法运用到国际上。

  2. 应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陷入这样的误区即认为只要研制出高新技术就可以拥有市场竞争优势。但无数令人痛心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一些经济与科技大国同时又是专利大国和强国的缘由。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材料显示,在1995年收到的38906件国际专利申请中,美国居第一位,其它依次是德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很明显,经济科技大国与强国必然是专利大国与强国。美国是技术输出大国,拥有最多的高科技专利,但是每年仍然还要花巨资引进他国的专利技术。战后的日本,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先后引进两万多项专利技术,在此基础上,经过不断地消化、吸收、开发创新,一改技术落后的面貌,成了仅次于美国的技术经济强国。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应构建国家、行业、地区、企业的立体知识产权体系。

  3.应避免形成对国外专利技术的过度依赖,以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

  应集中国力重点开发基础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尽快摆脱对国外专利技术的依赖。目前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中美贸易摩擦升温的一个诱导因素。

  另外,我们也应当注意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极力主张把自己的产品技术标准推向市场。这种以知识产权和标准问题对我国采取贸易围攻战的方式今后对我国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

  4.应重视知识产权的整体战略效用。

  政府在强调技术创新制定强化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同时,应强化政府、科研部门与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整体驾驭能力。对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必须开展多方面研究,通过政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为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与企业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创造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5.在创新战略上,要注意避免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相矛盾,避免妨碍竞争,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激励创新的制度。

  我国企业应当尽快完善体现科技创新价值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完成科技成果并创造知识产权的人员,包括为企业取得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版权和做出重要专有技术的人员,切实落实国家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确定的奖酬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股权期权激励政策试点,给予其奖励股权、价格股权或技术入股。同时,对窃取企业技术秘密,造成企业无形资产重大流失的个人,给予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在应用战略上,对于一些现在看来没什么应用价值的基础项目,国家应该支持。要鼓励科研机构在开始研究时就和应用联系在一起,避免产、学、研脱节。

  7.在保护战略上,我们在行政和司法保护方面要给国内的权利人更多的途径。要让中国的企业敢于维权并从维权中获得好处。

  8.在人才战略上,应该是经济利益的制度保护为主,荣誉上的评奖表彰等措施为辅。

  

    (二)从企业层面上考虑,中国的企业应借鉴发达国家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做法,把争夺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形成一整套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策略,制定出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的管理重点应该与企业的战略保持一致。哪些会是企业的“收益发动机”,哪些是需要进行成本控制的底端业务。然后,就是清点/审核自己的知识产权资产“库存”。哪些知识产权资产不妨出售给其它企业,哪些知识产权资产还需要增加。是从外部购买,还是取得其它企业授权,或是与其它企业相互交换。在这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借助“外脑”。具体来说,企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对技术、市场、法律三要素进行分析并评估其各自风险后,决定研究开发的方向、选题和技术路线,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拓展自身的知识产权空间,进而扩大市场占有率,不应盲目启动课题。

  2.对构成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要加以重点保护,基本发明专利决不轻易许可他人使用,关键技术诀窍决不对外披露和转让,在企业发现其他企业(也是潜在的可授权对象)有侵权行为时,应立刻向对方申明自己的产权并索赔。索赔可以按照该企业过去和正在进行的销售业绩来进行。通过上述方式保证企业对技术的高度垄断,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3.加强高新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通过兼并等手段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抢占制高点,培育新经济生长点,提高市场占有率。

  4.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新的业务单元、合资公司或是建立“专利池”来充分利用知识资产,在对知识产权分享和市场份额分配做出精细安排的前提下,实行竞争伙伴之间的强强联合或策略联合,通过优势组合,加快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谋求对未来市场的持续垄断。

  5.积极促进政府把知识产权从企业行为上升为国家战略,把本企业拥有的重要知识产权纳入国家技术标准、融入国际技术标准,使其技术优势不只是转化为产品优势,而且形成在整个产业的优势。

  

  六、结束语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提出了挑战。只有适应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制定并有效实施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宜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通过技术创新,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的企业才能在日益竞争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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