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ybersell,Inc。诉Cybersell,Inc.案中,亚利桑那州一家网络咨询和营销服务公司拥有一联邦注册商标“Cybersell”,起诉另一家位于佛罗里达州同名的商业咨询公司在网上使用“Cybersell”这一名称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法院认为,佛罗里达的公司并没有通过互联网在亚利桑那州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被告所作的只是在互联网上设置了一个消极的主页(passiVe home page),无疑,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登陆这一主页,从而了解被告所提供的服务,但从这一事实本身,无法推断出被告有意向亚利桑那州的居民招徕生意。既然被告在亚利桑那州没有客户,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除原告外,在亚利桑那州还有任何人曾看到过这一网页,因此法院认为对于本案缺乏管辖权。在本案中,法院试图区分一个网址的消极存在和积极存在,同时认为仅有一个消极存在的网址无法使法院建立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