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改革的深层思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55: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回忆过去十余年的改革历程






  为迎接香港回归、深港两地律师为客户的法律服务能更好地对接中国的律师体制必须改革,首先要将“国家法律工作者”改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这种律师制度可以说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当时律师体制改革的主要思想就是要把律师变成一种实行行会管理,使律师变成不占国家编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为此,1993年春节过后去北京向司法部汇报要求改革,以深圳为试点,方案未经司法部通过,司法部有关领导认为我们这个方案是自由化的方案。4月份肖扬部长上任,我们又将此方案请示肖部长,得到赞同。6月25日肖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了“司法系统的改革主要是律师改革”。借此东风,深圳在当年12月底以前将全市的国办律师事务所一齐改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改革中阻力也不小,省司法厅不同意,派人下来调查,整理反对的意见,有个别律师写信给李鹏总理,但最终我们还是改革了,并将此改革推向了全国,改革的推进是艰难的,十余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当时的改革是正确的,解放了生产力,加速了律师事业的快速发展。我们认为这十年的改革应属律师事务所外延式的改革。

  二、律师事务所的现状

  1.小所居多。全国有14.6万多律师,有12000多家律师事务所,平均10 个人左右一个所,超过100名律师的事务所只有10家左右。
  2.律师事务所组成不稳定,律师流动性大。
  3.律师事务所的分配体制大多数是提成制。成本分摊,税后全部归己,分光、用光,所里缺乏发展基金,没有资本积累,很难作大作强,桌子、人数的简单相加,并不能视为作大作强了。
  4.律师事务所缺乏团队精神和资源共享理念,因此整体竞争实力弱,整体营销差,律师处于个人营销阶段,以个体办案为主,缺乏专业化分工与协作。

  总之,中国律师还停留在个人作坊式的简单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进程,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与国外律师事务所相比,无论在综合实力、事务所规模、执业经验、服务质量和事务所整体经营方面,都相对落后,给我们律师带来的新问题是,中国律师事务所一定要进一步改革,才能适应新形势,才能在国外律师事务所抢摊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时立于不败之地。

  三、改革思考

  从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开始,几经改革,发展到今天,已相当不容易了。改革不能离开现在的律师历史、文化以及一个民族的传统观念,但我想有些观念一旦打破可能会产生一个飞跃,但如何打破,我也思考了很久:1.中国人为什么喜欢单兵作战、各自为战、喜欢分家?例如全球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一家是华人的,香港大型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外国人的。这可能与我国五千年历史的小农经济国情有关,但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冲破了这一种思想,凡是愿意打破这个格局的就能发展,不愿破这个格局的就停止不前,最后关门。例如1开小饭馆与开大酒楼、2超市与小店之争,律师事务所如何打破这种格局?

  2.一个企业要想不断地发展壮大,具有生命力,他必须在他生产的产品上下功夫,不断有新产品上市,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第一代产品在柜台上出售,第二代产品已在仓库准备好了,第三代产品在实验室研发,我们如何使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地发展壮大,具有生命力。能否借鉴企业的发展经验,不断开拓新业务,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地?

  3.目前企业有三类,一类企业做规则,二类企业做品牌,三类企业做产品。我们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办成一、二类企业?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主任讲,我们连三类企业都够不上,我们现在没有自己的产品,还在做样品。

  4.如何将企业产权改革的办法引进到律师事务所的改革中去?

  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已成必经之路的今天,是否能借鉴国企改革成功的经验,把改革深入到产权结构的核心问题上,积极探索一条通向成功律师事务所之路。

  郭星亚律师从事政法工作25年,其中从事律师工作十九年。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市律协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主任。业务专长包括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国际贸易及投资法、民事、刑事诉讼以及仲裁,1988年针对律师仅限于“打官司”的陈旧观念在全国率先提出全方位法律服务的构想,在律师见证、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筑工程招投标、房地产按揭、公司股票在国内外上市发行以及国际信贷,代理外国公司招标、国际劳务输出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上作了大胆的探索,使律师业务与经济活动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多层次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开拓出了一条律师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

  从业以来,郭星亚律师撰写编译了《破产清算中的律师实务》、《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师实务》、《美国商法释义》、《深圳经济特区涉外经济合同法司法实践》、 《中国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经济法教程》;发表了《涉外经济合同中的几个法律问题》、《经济合同标准化探讨》、《论经济合同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的区别》、《努力开拓律师业务,全方位地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势在必行》、《市场经济??律师的机遇和挑战》、《走向世界,积极开拓涉外律师业务》、《银行按揭中的法律问题》、《探索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和发展之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为国家基本建设开山辟路》、《公司收购兼并中的律师实务与思考》等论文近30篇,并有多部(篇)专著和论文获得各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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