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化是什么?--读龙应台《文化是什么》有感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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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律师行业“朝野”各界对大力发展和培育律师文化达成了高度共识。司法部2006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提出“要把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新一届全国律协会长于宁、秘书长邓甲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大力发展和培育律师文化,为律师队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许多律师也纷纷撰文甚至著书立说论述律师文化之重要。但在“律师文化是什么”上却是众说纷纭,难以形成一个让律师界大多数人接受的概念,就像一千个读者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律师文化是什么”也有N个定义,但还没有一个约定俗成,让律师界普遍接受。

  其实,这也不奇怪。不要说律师文化是什么难以说清楚,就是文化是什么也同样难以说清楚。《现代汉语词典》对文化的解释有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二是考古学用语,指同一种文化的特征,如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三是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如学习文化。在我看到的有关著述中,学者们对文化下的定义也有好几种:有的认为“一切与自然相对的东西都是文化”;有的认为“人在精神领域所创造的一切东西都是文化”;有的认为文化“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方式或生活样式”。尽管学者们从不同方面对文化的解析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我却越看越不明白,如此说来,世界上岂不没有“没文化”之地,没有“没文化”之人了吗?

  不仅学者们对文化是什么有不同的理解,不同阶层的人对文化的理解更是大相径庭。老百姓认为:没上过学、没有知识的人“没文化”。专家学者认为:有知识也不一定有文化。2005年山东省为律师举办国企改制培训班,我在陪国资委一位专家(博导)进早餐时,他将个别律师在待人接物时的粗俗表现斥之为“有知识没文化”(但在授课结束时,这位专家对孔孟之乡律师的素养给予了高度评价)。而更有学问的人认为:有知识的人也不一定被称为知识分子。萨特说:“一位原子能科学家在研究原子物理时不是知识分子,但是当他在反对核武器的抗议信上签名时就是知识分子。”在《最后的知识分子》一书中,拉塞尔?雅克比认为:“知识分子这一群体正在消失,它被专业化程度过高、狭隘的学院专家取代”。

  如此看来,文化确有广义、狭义,大、小,雅、俗之分。文化广而化之、大而化之后,就包罗万象了。让这些文化定义给弄“晕”了之后,我常常思考有没有必要给文化(包括律师文化)下一个定义,能下出一个定义吗? 直到有一天看了龙应台的大作《文化是什么》,才醍醐灌顶。

  龙应台任台北市文化局长时,接受市议会的质询,为台北市的文化预算辩护。一个议员大声说:“局长,你说吧,什么叫文化?”龙应台回答:“文化?它是一个人迎面走来,他的举手投足,他的一颦一笑,他的整体气质。他走过一棵树,树枝低垂,他是随手把枝折断丢弃,还是弯身而过?一只满身是癣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怜悯地避开,还是一脚踢过去?电梯门打开,他是谦抑地让人,还是霸道地把别人挤开?一个盲人和他并肩路口,绿灯亮了,他会搀那盲人一把吗?他与别人如何擦身而过?它如何低头系上自己松了的鞋带?他怎么从卖菜的小贩手里接过找来的零钱?”

  “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品位、道德、智能,是文化积累的总和。”“日子怎么过,就是文化。”“文化不过是代代积累沉淀的习惯和信念,渗透在生活的践中。”这些都是龙应台对文化的理解,但在洋洋洒洒几万言中,龙应台始终也没有给文化下一个艰深的学术定义。

  一气读完龙应台大作,我觉得给文化(包括律师文化)下一个定义已经不重要了,知道文化重要才重要。龙应台认为“文化渗透在生活的所有层面,有如白糖融之于水,决定一个社会的整体发展方向”。20世纪以来,韦伯、哈瑞森、福山、亨廷顿、普南特、英格哈特等研究现代化的学者都不断提出论证,认为文化在形塑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行为上,是一个关键因素。看一下中国历史吧,曾有多少少数民族铁蹄踏破了汉族的疆土,但最终在文化上还是汉族征服了少数民族,这就是文化潜移默化的力量。

  也许正是由于人们对文化多元的、模糊的定义,才形成了大千世界如此丰富多彩的文化,我们对律师文化的多种定义,也应该采取包容的态度。给律师文化下一个标准划一的定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怎样行动建设律师文化,从何做起。我想起了二千多年前一位智者的话:道在屎溺(此处念niao同“尿”)。联系到龙应台的“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的观点和前述国资委的专家是因个别律师在待人接物时的粗俗表现而斥之为“有知识没文化”的。因此,律师文化建设应从律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2005年我曾撰文《漫话律师的品位》,讲到2003年参加首届华东律师论坛的律师与参加著名作家王蒙研讨会的作家在同一个大厦的自助餐厅用餐,尽管那是个可同时容纳200多人就餐的大餐厅,但我还是能从人群中轻易地分辨出哪些是作家,因为从他们的神态、表情、气质中透出的儒雅、从容、书卷气,显示了作家这一群体特有的品位。而支撑品位的是文化。

  曾有人撰文,在西方人眼里,中、日、韩三国人长得都是东方人的脸,但人们还是能从他们的行动(而不是语言)中将其区分开来。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也能从各色人等聚集的公众场所,在熙来攘往的如潮人流中,蓦然回首发现我们的律师----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那就是我们的律师文化真正成型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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