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论文]:为谁喝彩---回眸律师与信访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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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个人的人格和生命力,会给历史留下重重的印迹。

  ?名家箴言

  一、记忆的辉煌

  吉林省的律师参与信访已经走过了十年。有如人生的道路,起始于出生地而越走越远。惊鸿一瞥,往事跃然。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初春时节,长白大地,残雪未消。一份“为农民张喜山苇塘承包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的批件转至案头。原来,原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洪虎到洪涝灾区检查灾后重建工作,来到前郭县穆家乡穆家村。省长发现灾后新村只有几家农家房舍上没有电视接收天线,便对随行人员说:“到这几户走走”。于是他信步走进一家,只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在家,便问道:“你姓啥呀?”小男孩回答“姓张”。“你爸爸叫什么名字?”“叫张喜山”。“你们家今年种地的种子、化肥备齐了没有?”听到省长关切的询问,男孩不禁声泪俱下,边哭边答:“我家连口粮都要断了,有点钱都用来打官司了,哪有钱买种子化肥呀。我姐过生日,跟我妈要一元钱买条红腰带我妈都没有。”“打什么官司?”“我爸爸承包的苇塘前年让人家抢了,我爸告状,告到哪都不赢,今早我爸说去上访”。






  事情复杂,一时难以判断。省长对男孩说:“请转告你的爸爸妈妈,司法机关一定会给你们一家一个公正的结论,人民政府一定会帮助你们渡过生活难关。”随即,省长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两百元钱放到男孩的手中。

  1999年4月6日下午,省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了“省长在白城、松原检查工作时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会议,会上责成省司法厅派出律师为农民张喜山提供法律援助。一周后,省长亲自到司法厅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当听到省法律援助中心派出骨干律师为农民张喜山提供法律援助,中心为张喜山的两个孩子买了书包课本时,省长感动得握着厅领导的手连声说:“政府感谢你们,感谢你们哪!”随即,指示省司法厅要通过对农民张喜山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研究总结法律援助为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提供无偿帮助的好方法;研究律师介入信访工作的新思路;研究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新举措。省司法厅对此做出了积极回应。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在全省广泛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值班服务的工作方案迅速形成。

  如果说,人生是生命的尊严,力量和价值的体现,那么,领导者“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崇高社会责任感,一定意义上能够影响一个时代,甚至决定一个时代,决定人的一生的命运。吉林省的律师是幸运的!

  近十年来,全省律师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书千余件。其中,仅省直律师参加政府大型经贸项目的研发论证达百余件。图们江区域大开发凝结着律师的聪明睿智;与德国、香港、澳门经贸协作的洽谈展示着律师的职业风采;东北亚高层论坛显现着律师的真知灼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事响亮着律师厚重的声音。

  十年来,全省律师为配合各级党、政、信访部门处理重大群体上访案件;为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义务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年以万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吉林省律师在依法治国的一盘大棋中,奋力搏弈,用自己的辛劳勤勉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为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为构建和谐和的法治社会,励精图治,迈出了坚实的脚步。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栏目,对吉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给予了报道,祖国大地荡起律师参政议政的声音。那时刻,由此而生的一种鸿?的责任和道义,使得记忆中的回溯更为沉潜久远,刻骨铭心。

  二、流动的“蒙古包”

  如果说,草原是牧民赖以生存的天然屏障,那么土地便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是农民的命根子。因此正确处理土地关系,关乎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保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权利,保护他们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利,是落实党在新形势下的“三农”政策的核心所在。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证明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农民张喜山苇塘承包经营案的关注,实际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超前感悟。农民张喜山一家是幸运的。

  有人说,苦难与幸福是一对栾生姊妹。几年的维权经历,让张喜山尝到了苦尽甘来的人生况味。

  自从承包下那片苇塘,张喜山无论是数九寒天,三伏酷暑,总是起早贪晚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那全家的希望。一九九七年十二月的一天,他象往常一样天刚刚放亮就来到了苇塘。听着苇子拔节的声音,他兴奋地盘算着:“今年的苇子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要先留足了孩子们的学杂费,再添置一台彩色电视机,那三间土屋也住了十几年,手头宽裕的话,把它翻盖成‘北京平’”。正美美地想着,只听苇塘四周人声嘈杂,广播喇叭一声高过一声,张喜山顺着嘈杂的声音走去,心里一惊,“不好,有人抢割苇子了!”他试图阻止,可面对着几百号人的疯狂,他单枪匹马无济于是。他声嘶力竭,试图说明这块苇地是他合法承包的,可早被高分贝的扩音喇叭所淹没。没有人理会他的存在,此刻的张喜山象一只受伤的麋鹿,颓然倒下。两天后妻子告诉他:“苇子都让人家抢了。”张喜山发疯地跑到苇塘,白花花的苇茬好似一柄柄利剑刺痛着他,高大的庄稼汉子对着空旷的苇地号啕大哭,荒草野地间谁也没有听见,他只是哭给他自己听。

  然而,张喜山毕竟是识文断字的新农民,况且承包苇塘和村上签了合同。承包费如期交付分文不少。张喜山认准了这份《承包合同》就是他的法律武器,手持法律的武器去讨公道那还不是百发百中,一顺百通!但是,张喜山毕竟是未经世面老实厚道的庄稼人,也可以说是有文化的法盲。几年的官司下来,38岁的他满头白发,一贫如洗求借无门。有人指点他:上省城找清官!于是便有了本文的开头。

  为给张喜山苇塘承包案找到清晰公正的答案,原法律援助中心的全班人马夜以继日分头工作。首先与穆家乡中心学校协调解决张喜山两个孩子的就读问题,为他们一家送去生活用品。做为张喜山的代理律师多次与同事到发案地调查取证。案件经过两级法院七次开庭审理,在案件责任主体确认和赔偿额度的计算上,囿于当时的司法解释,两级法院对此观点不一,案件久拖不决。为尽早帮助张喜山一家渡过生活难关,尽快得到经济赔偿,代理人曾在受案法院所在地一次坚守了十七天。向办案单位领导和办案人陈述代理意见,据理力争。终于感动并赢得了两级法院的支持。农民张喜山苇塘承包案从诉讼?上访?再诉讼,轮回曲折,一波三折,终于讨回了“说法”。省政府领导多次对省法律援助中心和办案律师给予表扬。法援律师为农民张喜山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成为吉林省律师参与信访的红色记忆,记录了一份精彩一份珍贵。此后律师为信访部门疑难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成功实践,配合信访部门义务接待信访群众的有效作法,作为工作制度确定下来,作为吉林省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经验推向全国。

  谈起信访,我们经常习惯地总结:“信访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是畅通信访渠道的驿站。”可长年累月,身置其中,个中滋味不是几句常用常新的经典概括所能囊括,不是几段官样文章所能开释的。信访接待是个异常热闹又异常冷峻的工作。人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如何保持最佳心态,适应信访工作环境,使之与信访人的情绪化躁动不对立不撞车,不仅仅是个觉悟问题,更有科学的处事方法。所谓“事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因此能够做好信访工作,真是大学问,大文章,大手笔。

  在民生问题的“集散地”,在揭露腐败的论辨场,面对高潮跌宕,情节起伏的一幕幕人生大戏,即便“冷血”也不能无动于衷。记得十年前办理的一起因为计生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郁某妻子超生被罚,计生干部与郁某家人矛盾激化,继而上升为伤害刑案的信访案,信访人郁老汉为讨说法持续上访近三十年,风华正茂到垂垂暮年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郁老汉的案子做为信访积压的第一批疑难案件,交给省直律师办理,要求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接受了这项任务后,便详尽查阅了卷宗材料,提出了有理有节,不偏不倚的法律意见:计生工作既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又与民俗民风密切相关,处理不妥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郁老汉之子两次再婚,有继女、养女两个孩子,按计生政策再孕本应堕胎,但乡干部错发了准生证。在采取补取措施的过程中,没有作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又强行收回了郁老汉全家的责任田,以抵偿其欠缴的农民负担款。这样做不仅未能平息事态,反而雪上加霜,导致计生干部与郁某家人矛盾对抗,发生人身伤害的法律后果,引发郁老汉多年上访,社会影响很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田,是农民享受政策待遇的生存保障,不能随意剥夺。当事人欠缴农民负担款,可通过法定程序主张权利。涉访部门若能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的辨证关系,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分界线,以人性化的思考处理计生问题,就不会发生郁老汉三十几年的持续上访。事实证明:以错误的方式对待处理信访人的过错行为,其错上加错的结果,只能是激化矛盾甚至酿成恶果。农村中民转刑案件很大比重是由信访案件转化而来,不能掉以轻心。同时,律师与信访干部共同面对郁老汉和他的家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讲明债的法律程序上的强制执行可能给他一家带来的利益损失,使得郁老汉放弃再访,案件最终定纷止争。郁老汉案件结案后,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充分肯定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把重大的信访问题交办律师参与处理。林场家属女工因工致残,要求享受劳保政策待遇的信访请求逐年增加,持续上访近三十年。看到老人发病时摔伤结痂的痛苦面容,省政府领导多次指示信访部门邀请涉诉法院、仲裁机构、新闻单位并请人大、政协代表、律师多次参加听证会议。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动员一切力量共同来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对这起信访案件的特殊处理,以此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弱势群体,关爱信访群众的人文氛围。虽然老人没能完全接受大家的意见,但是她尊重律师,理解法律,感激政府。这起信访案件的处理方式,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府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理念。如果我们的“公仆”都能够踏踏实实地为信访群众,为弱势群体办一件实事好事,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多一片蓝天,多一块绿地,多一丝温暖,多一份祥和,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将会为之不远矣!

  如今拆迁安置补偿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的“两安置”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的两大难题。如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信访问题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信访问题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主体间建立分配新格局的矛盾焦点,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利益主体间的功利分争,呈现强者更强,弱势出局的竞争态势。但是,信访实践中很大一部分信访群众恰恰是因为不公正竞争的失败而走上漫漫信访路。我们知道,企业改制职工因其劳动关系引发的纠纷要通过诉讼的前置程序仲裁解决。这些案件往往因为信访人的法律盲点和情绪失控,使得权利期限失效而被迫信访,合理诉求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同时,根据新的信访法规,信访部门只是侧重程序处理的中转驿站,只能迅传迅达,速速将信访人的实体请求交给下一个乃至再下一个信访程序。这样使得信访群众的合理请求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迅捷有效的支持保护。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所有的人都精疲力竭。无奈之际,一些信访干部自诩为“站着进来躺着出去”的“马拉松”。

  信访工作要长年累月面对焦灼燥动的人群,凄婉哀怨的面孔,如泣如诉的故事,歇斯底里的怒骂,不加掩饰的鄙视,你能心如止水?!你能慷慨解囊?!你能辗转相助?!你能力主公道?!所以伟人说得好“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一群人做好事更不难,难的是做一件成一件。那里褒扬不多,责难不少。难怪十年前,参与第一批积压信访案件的处理时,见到一些法律意见书文字精而又精,省而又少,如履薄冰,慎之又慎。若不了解当时的信访案情,果真是“只听辘轳把响,摸不到井在哪 ”。也许是小城来的缘故,与老百姓有着天然的联系,在信访部门值班工作了十年,结识了很多信访朋友。他们也许没有富贵贤人的儒雅之风,但是那些看似最普通的普通人,每人都有一件极不普通的信访故事。你若尝试着和他们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对话”,那么你的耐力,你的阅力,你的学识,你的智慧,你有多深的城府,你有多高的道行,便会一目了然,一览无遗了。因为面对那些有着特殊经历的“特别人物”,你很难善始善终,白璧无瑕。由此我想到,美国法院在律师中选法官,需要律师有十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意味着什么?他意味着律师专业上的成熟,理论上的成熟,阅历上的成熟,思维上的成熟。信访工作虽不同于审判,但是它所涵盖的专业范围远远超出甚至大于审判业务范畴。几乎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涉及的法律问题尽在信访视野中。对刑、民、行等案件程序实体持有异议的上访;对征占地补偿安置问题的上访;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的上访,对企业破产、改制中享受社保待遇问题的上访;对侦查、起诉案件行使控申权利的上访等等不一而足。因此,做好信访工作需要信访干部具有十年以上的专业经历并不为过。生活中以“十”为程度副词的警句箴言俯拾即是:“十年磨一剑”,“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为凤凰池”。“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都是讲时间,讲实践对人成就功业,打磨历练的必要和重要。因此,做好信访工作,没有热情不行,仅有热情也不够,需要一定期间的专业经历才能胜任,这是相当必要而重要的。真诚地期望我们呕心沥血的信访干部一路走好,在倒下的那一刻还记挂着:“乡亲们都安全转移了吗?”“粮食都藏好了没有?”……

  三、悖论“双簧”

  马克思说:“你要欣赏音乐,你就得长着能够欣赏音乐的耳朵。”你有审美情趣和必要的文学修养,你就能够欣赏托尔斯泰、罗曼罗兰、莎士比亚、巴尔扎克。“伯钟知音”方能演绎“人生得一知已足矣”的千古绝唱。每个人的世界不同,每个不同的单元世界组成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即便戏扮“双簧”,在一主一配,一“逗”一“捧”的一恢一谐中,在我不是“我”,我不是“你”,我也是我,你也是“我”的戏剧性互动中,阐释着“我”与社会,“大我”与“小我”的逻辑悖论。律师与信访的关系,细细品咂,仿佛“双簧”中“逗哏”与“捧哏”的关系,律师当然是为主角身后的那个配角,要不时时机地随着主角的表情、身段儿、情节演饰着各种声音,力争“捧”的惟妙惟肖,举手投足俨然与主角融为一体,混然天成,足以以假乱真,那叫“绝活”,堪称妙哉!改革的年代,什么都可以改。尝试着将“双簧”改成“单出头”效果怎样?不得而知。“双簧”为小品缘生,“单出头”为戏曲版式,“隔行隔山”时下不能苟同!前日听一信访人讲:一信访干部到任后,亲自率队驱车前往政府要地接待群访当事人,新官上任一身的责任如火如荼,下车后振臂高呼:“我是党派来的信访干部,你们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请放心你们的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合理解决。”人群中当即有人应和:“我们的问题多少人都说能解决,解决了吗?我们的头皮都等白了,你能解决?你是酒啊?”全场哑然。目前,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的群体访呈重量级上升态势,群访当事人焦灼的情绪相互交叉感染,在极度失控的状态下去直接面对的确具有很大的风险,即便是善意的。而特定的情况下,又确实需要我们的信访干部挺身而出直接面对。直接面对行为偏颇,语言偏激,思维偏执的信访人,这是对信访干部的心理素质,专业素质,政治素质的综合考验。但是你要解决问题,首先要听得清楚,弄得明白,讲得透彻,然后实现承诺,就需要有专业功夫和实践历练。后来,听说信访干部虚怀若谷,很快解决了信访群众的合理请求。那位口出不逊的信访代表还为信访干部送来了锦旗,所到之处自称是信访局的朋友。事实上,每个信访干部几乎都遭遇过类似情况,有些信访接待人员如此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不由想起哪位学者讲过的:“在特别的情况下,在已经无法对话的地方寻找对话,包括寻找对话以外的方式促成对话,于是对话也一定会变得异乎寻常。”那么能够对话的首要条件是要了解你要对话的当事人的请求目的、内容、依据,“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实践中大多数信访人的信访请求存在合理因素,尤其信访多年的信访人,相对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一枝半节很难说服息访。而只有在非正常的信访情势下,才能动用对话方式以外的非正常方式,促成对话。就非常需要借助治安防暴大队来防止非正常信访紊乱社会秩序。近年来信访部门充实了一批新的力量,特别是那些威武雄壮的军转巴特鲁,非常适应信访工作没有规律的规律。在处理突发信访事件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信访问题毕竟不同格斗擒拿,每年近千件甚至数量更大的信访案件无不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等相关问题的方方面面,尤其企业改制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法律问题盘根错节,疑窦丛生,没有一定的司法实践,即使职业律师若不能注意学习积累,也难以应对自如。此类信访问题处理不妥,就会引发持续轮回的群访、缠访、越级访。由此看来,“双簧”改“单出头”未必不合逻辑,关键是“双簧”的主角能否尽快合适“单出头”的款式。信访本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问题的着眼点,律师参与信访作为实现党的中心工作的历史契合,很有现实意义。目前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机构十年前已经全部建立,每年都要义务接待大量的信访群众,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有质量的法律帮助,信访接待量与日俱增。更为可喜的是如今的信访“巴特鲁”已然拿出了“岂有破轮不能拿哉”的英雄气概,在理想与现实的历史悖论中,挺起了英武的脊梁,在新的战场上搏杀角斗,为实现“好士兵”的“将军梦”!我们欣慰地期待着!

  我们在为谁赞美?在为谁喝彩?

  掌声响起的时候,也走到前面来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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