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晤”会所与欣力律师的文化情结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30:0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化跟随着人类社会前行的脚步,于不断分化与融合中嬗变至今,形成时下的多元化格局,法律文化便是个中一种。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怎样在自身的发展中积淀深厚的法律文化底蕴,便成为了一切希望有所作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方面,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深入的探索。“法之晤”会所便是他们的创造。??

  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诞生在重庆直辖之后,是一个年轻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直辖后,曾在文化界有过一次以“重庆文化的主流”为题的大讨论。欣力所主任严崇伟律师没有成为这场讨论的旁观者,而是将自己的思考触角深入到讨论的热潮之中。在关注这场讨论的大主题时,也思考着怎样把法律文化同律师职业及其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展结合起来。??

渗透真理理念的精心布局

  在对国内外较有成就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进行研究后,严崇伟主任得出一个结论:优秀的律师必须具有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注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的同时,注重法律文化建设。??

  经过反复思考、论证,严崇伟主任同他的合作者统一认识,决定以“法之晤”为载体来进行法律文化建设。他们自始便对“法之晤”这一法律文化建设的宗旨十分清晰,要让她成为欣力律师的会所、重庆律师的会所、法界同仁的会所。??

  “法之晤”的整体外部形象庄重典雅。在正门的上方缀着“法之晤”三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这是一位上海书法家的杰作。??

  门框两侧是一幅对联——“法意融人情,书香沁茶语”,这就把“法之晤”这一特殊场所的法律意志的刚性与书香茶语的柔情紧密联系起来,把人情与法意相交融,使人从中领悟到法律的真正内涵是富于人情味的。??

  大门的右侧是马克思的名言:“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这又使人们顿生一个信念:法律是以保障人权和自由为己任的,所有这些都不是随意编排的,而是欣力律师经过精心构思设计,要将真理理念渗入其间而作的布局。此布局的精到之处在于,它能用无声的语言告诉人们:这是一个将法律精神、品位追求和人情味水乳交融的场所,当你从门前经过时,或许会情不自禁地步入其间,去感受一下内部的法律文化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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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法律精神的人文氛围

  “法之晤”是欣力律师事务所的会所。凡欣力律师,在这里接受法律文化的洗礼与熏陶是必备的科目,新进欣力所的律师,都将被带进“法之晤”,让他们从这富有丰富法律文化气息的场所去领悟法律的真谛。??

  走进大门,迎面的是一根巨型立柱,上面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是距今已三千多年的《汉穆拉比法典》,这对于已经接受过法律知识的律师来说,当然并不陌生。《汉穆拉比法典》又称“石柱法”,这不能不给他们以内心的震撼。??

  这根“法柱”,可以被看作一根擎天柱,天地人三位一体,需要一个支柱。人类社会同样需要一个支柱,法律便是维系人类社会平衡和谐的支柱,从而一种对法律的神圣的信仰会更加牢固地存积于胸中。在“法之晤”内设有四个包房,分别以“法意”、“法理”、“法缘”、“法友”命名,进一步体现出会所的“以法会友”、“以法结缘”的办所宗旨。??

  她还是所有律师朋友的会所,它在开放中展示出一种每一名律师都必需的崇尚道德的精神。

  在“法意”这间包房,挂着这样一幅条幅:“这个世界惟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尚的道德。”这是哲学家康德的名言。欣力人知道,律师是一种崇高的职业,从事这一职业的律师内心不能没有崇高的道德。当他们默默诵读着伟大的名言时,内心不能不溅起碰撞的火花,一定会自问:“我们内心是否具有崇高的道德?”??

  “法之晤”更是属于全体法律界同仁的会所,在这里,人们能产生更多的共同语言与默契。法官、检察官、律师,均为法律共同体成员,如果没有共同的法律文化为基础,没有共同的法律信仰,试想,一个庭审会出现什么样的混乱场面!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需要沟通,需要交流,控辩审,实际就是一个交流法律理念、交流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的过程;要顺利完成这一过程,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基础,这就是共同的法律文化基础。??

  为此,“法之晤”有一条幅悬挂于显著位置,这就是科克的精湛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凡从事过具体法律工作的人都会对此有深刻的感受:办案决不只是法律知识的简单运用,她是一门综合艺术。它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逻辑、语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等知识为手段,才能完成律师职业的基本任务。没有法律知识无法从事律师职业,而仅有法律知识而不能综合运用其他知识,也是难以完成律师使命的。要使法律运用真正成为一门艺术,除了踏踏实实的学习,认认真真实践之外,是没有捷径可走的。??

  这里是一个展示法律文化的窗口,窗口是清风扑面、令人心旷神怡的。“法之晤”在向社会展示法律文化。无论是社会贤达迈步于此,还是大学教授登门于斯,他们都可以在这里感悟到法律的精神,了解其对生活工作的重要作用。常到“法之晤”来谈业务的企业界人士可以从这里找到把经济活动与法律联系起来的桥梁和纽带,会从这个展示法律文化的窗口看到灿烂的法律文化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每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都不可不懂得的重要文化。

  这里是一个寓法律文化于休闲娱乐之中的人情化场所。在专制时代,人情、人性被划在禁区之内。现代社会才承认了人自身的价值,法律文化向人们展示的正是人性之美、人情之美。“法之晤”作为法律文化展示传播的场所,同样可以使人感到丰富的人情味。??

  在这里,可以听到沁人心脾的轻音乐、可以品味到天下的美茗、可以尽情地畅谈自己所关心的问题,也可以一诉衷肠。无论是一首美妙绝伦的乐曲,还是香气四溢的茶水,都溶入深深的人情人性美。在这里交谈,完全可以彻底放松,没有压力、没有负担。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手取下书架的书刊,无言的老师会告诉你怎样解决;也可以向欣力律师咨询。??

  一切都如此安静地沉浸于轻松欢娱与人文关怀的氛围中。??

追求高尚典雅的艺术殿堂

  法律文化同其他文化艺术一样,需要有与其特点相适应的传播场所,正如音乐演奏只能在特定的音乐厅才会充分展现出音乐的魅力,给人以美的至高享受,作为文化之一的法律文化同样不例外。??

  为了烘托“法之晤”的法律文化氛围,在其大厅的三个方向特地摆放了三幅寓意丰富深刻的油画,它们都出自中央美院和四川美院学院派画家之手。??

  一幅名曰《世纪之恋》,其意蕴在于,法律文化经过数千年风雨的洗礼、沉积,如今异常厚重,博大精深,今天又跨入一个新的世纪,回首过去的一个世纪,法律文化有了长足发展,法律从封建专制的统治工具变成保障人权和自由的武器,这是人类历史的巨大进步,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展望新的世纪,未来更充满希望。中国从游离于国际社会到真正融于国际社会——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将面临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因此,《世纪之恋》是在告诉法界同仁,我们的历史使命没有完成,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要求我们必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否则将被淘汰。??

  另一幅是《春归来》,她所预示的是,法治的春天到来了,法界的同仁们,应该充满信心,同时,要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拼搏,为法律文化的百花齐放春满园而欢呼歌唱,在春天里,我们没有懈怠的理由,更没有沮丧的的理由!??

  还有一幅是《路》,她在告诉法界同仁,虽然,我们已经迈入新世纪,虽然,春已归来,但路还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治建设,法律文化建设的路没有尽头,我们只能一代一代不断地探索,不断前进,永不止步,才能到达理想的境界!??

  这就是欣力律师创造的“法之晤”文化,她的法律文化包容了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的精华。在这里的浓郁法律文化的熏染下,法律精神将远播四方。??

  前不久,重庆市第四届“欣力杯”律师围棋赛和第五届全国律师围棋赛重庆地区参赛选手选拔赛同时在“法之晤”举行,选手们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完成了比赛。??

  “法之晤”会所带着欣力律师浓烈的文化情结,静静守侯在美丽的山城重庆,诚挚地等待着所有法界同仁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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