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我是什么样的律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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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什么样的律师?--推荐一份“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曾经有一个问题摆在面前,我们没有引起重视。等到众说纷纭、议论纷纷时,我们才发现有必要重新进行研究和论证。那就是:律师到底是不是自由职业?






  笔者认为,律师是不是自由职业的确还需要研究和论证,但律师绝不是自由人。

  还是先让我们看看我国律师业今天的成绩报告单吧。

  刚刚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告诉我们,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6年来,我国执业律师已达119298人(其中专职律师103389人、兼职律师6841人、公职律师1817人、公司律师733人、军队律师1750人、法律援助律师4768人),另外,还有律师辅助人员3万多人。在这洋洋十万大军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已占律师总数的64.6%(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律师已超过1万人)。同时,我国律师组织形式逐步完善,现在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1691家(其中合伙所8024家、合作所1746家、国资所1742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一批专门或主要从事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另外,律师法律服务的对外开放也在不断扩大。现在已有17个国家的14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提供境外法律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也有45家律师事务所已在内地设立了代表处。而内地律师业向香港、澳门开放的若干措施也已成为CEPA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律师业的共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这份报告特别告诉我们,据统计,全国律师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50多万件,每年办理非诉法律事务80多万件。与此同时,广大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与地方立法,目前已有43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1226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每年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260多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万多件,从而成为当前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结论是不言自明的。律师并非自由人,律师是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律师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但对律师来说,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洋洋十万大军中,我是属于哪一种律师?我为社会作了什么贡献?在与律师朋友们交流时,我常常说过这样一句话:律师,首先是一种职业,其次是一个专业,然后是一个行业,可能是一个产业,最重要的是一项事业。那么,律师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职业?

  对此,相信大多数律师都有这样的感同身受: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之所以说是“看起来很美”,是因为在某些人看来,律师,具有“五个一”一种衣冠楚楚的形象、一种严肃认真的面孔、一种攻守自如的姿态、一种因为所以的腔调、一种忙忙碌碌的身影,是充满神秘感,散发出魅力,脸上写着正义,脑海里挂着是非的人物。其实呢?表面现象。  说是“听起来很阔”,是因为在社会某些方面听来,律师现在很有钱,很有派头,香车美女有之,别墅洋房也有之。尤其是前一段时间,有些媒体劲爆“北京律师去年人均创收50万”的新闻,更使社会舆论对律师的议论甚嚣尘上。事实呢?纯属误会。

  关于“说起来很烦”,完全是因为“表面现象”所致,“纯属误会”而来。眼见律师有派,听说律师发财,自然就有人羡慕乃至嫉妒。这当然也无可厚非,更不必大惊小怪。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社会充满了对律师的厌烦情绪。不要说几百年前的莎士比亚先生就曾借剧中人之口愤怒地说:“我们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所有的律师。”不用说有些美国人将这句话印在T恤衫上并在商店里大张旗鼓地销售;不必说,律师界的排名在美国其他行业之后----除了那些新闻媒体之外,以致于有人问美国什么最多,得到的回答是:律师最多,关于律师的幽默和笑话更多。我们只要说说中国现在的境况就略知一二。你看现在,某些法官看见律师,内心就有些不平衡,此谓眼烦;某些检察官看见律师,心里就觉得律师是不是又在教唆证人作伪证,此谓心烦;某些政府官员看见律师,脑袋立即就大了,以为律师又来添乱了,此谓麻烦……

  自然而然,律师就“做起来很难”。因为社会环境不能理解,因为司法环境不够支持,因为执业环境不太理想,因为市场空间过于狭窄,因为政策推动过于被动,因为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因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所以,律师做起来必然就很难,尤其是做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有人说,做一个中国律师很难,做一个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就更难,做一个成功的刑事辩护律师就难上加难……

  “美”是表面现象,“阔”是纯属误会,“烦”是社会舆论,“难”是执业环境。事实上,“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积累,是挑灯夜战的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包容;“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压力,是全国律师人均创收6万元的现实,是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的尴尬;“烦”的内涵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不理性;“难”的实质则是律师制度边缘化、律师职业大众化、律师管理模糊化在今日中国的写照和反映。

  尽管我们还不算“美”,尽管我们不一定“阔”,尽管有些人嫌我们“烦”,尽管我们做起来“难”,但还得做下去。不仅如此,我们还必须做到位、做到家,做得更好。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既然我们选择了,我们就必须为自己的选择做到、做好。

  于是,“怎么做律师”就成了今天中国律师的发展关键和共同选择。

  近日,我读到了一份来自律师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现在,大凡上了一些年纪的人,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都不会陌生。尽管原来这只是针对军人的要求,但后来却推而广之,而全国人民都唱而行之,行而效之。为此,我一时感慨良多,喜从心来。

  对于“怎么做律师”来说,这是一份相当出色的答案。因为,律师尽管不是自由人,但确是一种同样需要纪律、需要诚信、需要热情、需要敬业、需要合作、需要创新、需要效率的职业。

  这份答案的版权属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说起这家律师事务所,还真有一番来历。原来这是两家律师机构合并而成的又一家大所。诞生于1993年的金诚所和创立于1992年的同达所,为了成就“金诚所至,同达成功”的梦想,更“为了实现在金融、公司、证券、知识产权、房地产、反倾销、创业投资、税务和国际法律事务以及诉讼与仲裁等业务范围兼重的发展模式,为了给社会提供更为完美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了给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更多的真情和奉献”,于2004年4月走到了一起,成立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此次合并,此次联合,使我国律师业在规模化建设的探索之路上继君合、金杜、国浩、中伦金通、锦天城之后,又多了一种“金诚同达模式”。可喜可庆可贺!

  尽管这是“春天里一桩美好的姻缘”,尽管这种合并已在律师界引起了轰动,尽管现在的金诚同达已是“人多了,场面大了”,尽管旗下已拥有庞正中、刘红宇、于德彬、田予、刘治海等京城名律及百余位精兵强将,但他们还是很清醒地意识到,做大不是目的,做强才是目标。诚如该所刘治海律师所言:“两个律师所合并了,要有‘归零’心态。以往的积累(知识、经济的、客户的、社会资源方面的等等)仍在支撑着我们,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何况我们做了一个新组合,我们成为了一个新所。金诚同达的历史要从现在开始写起来了。”

  于是,他们就出台了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原文另发)。

  我们不去评论其逻辑结构是否完整、制定思路是否全面,但一定要认真解读其内涵和外延。我理解,“三大纪律”也好,“八项注意”也罢,都是告诉大家:“我们怎样做律师?”换言之,“我们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如果可以分解,我可以将这份答案细分成11个小答案:1、做一个遵守规则的律师;2、做一个永远将客户需求摆在首位的律师;3、做一个坦坦荡荡的诚信律师;4、做一个学习型律师;5、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6、做一个爱岗敬业的律师;7、做一个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律师;8、做一个讲求效率的律师;9、做一个稳扎稳打的律师;10、做一个永远自信的律师;11、做一个有长远眼光的律师。

  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本色;知道自己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角色;知道自己怎样做一个律师,则是特色;知道自己如何成为一个成功律师,就是出色了。

  这份隐含了11个要求的答案,尽管只是金诚同达所的内部规定,但我觉得不妨推广开来。我想,如果都能做得很出色,那毫无疑问是一位优秀律师。

  上海的斯伟江律师曾经在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上诙谐地将律师分成四种类型:一是吃不上的律师;二是吃不饱的律师;三是吃饱了的律师;四是吃撑了的律师。不知斯伟江律师属于哪一种类型的律师,但我相信他一定同意,如能做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律师,就一定能够成功并且成为优秀律师。

  在刚刚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115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107位优秀律师受到了表彰,26位为律师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受到了嘉奖。无疑,他们是出色的,他们是我们的榜样。

  翻开本期刊物,我们看到,江平教授关于“法律职业人的底线”的忠告对我们犹如醍醐灌顶:高线永远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而底线则是万万不可突破的“纪律”;佟丽华律师在未成年保护事业中的“理想之光”照得我们心里发亮而舒畅;而作为新当选的第六届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律师关于“不做律师,而做中国律师业”的施政演说,让我们感到,中国律师业确实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春天……

  在这个美好的春天,在律师制度恢复重建26年来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在洋洋十万大军中,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我为这个国家做了多大的贡献?我们执业纪律是什么?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相信这不是一个多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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