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论坛,是一种文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8: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论坛,是一种文化
--在“2006•.苏州律师发展论坛”上的致辞
(2006年9月2日 苏州)




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各位朋友:大家早上好!

  很高兴来到苏州这个美丽的城市!昨天我们在一个被誉为文化之都的城市长春召开了首期“中国律师圆桌对话”,主题就是“律师文化的萌芽与探索”,今天我就想结合论坛与文化说几句话。

  首先,作为中国律师论坛的秘书长,我代表中国律师论坛,同时代表中国律师杂志社对“2006•.苏州律师发展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

  昨天,深圳律协会长李淳律师说,我不仅仅是中国律师论坛的秘书长,而且还是中国所有律师论坛的秘书长。对此,我不敢苛同,我也没有这个才能和能量。我就是中国12万律师的打工者,所以,你们永远是我的老板!

  好在,“论坛”现在的确已经成了中国律师界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现在,既有全国性的“中国律师论坛”,至今已举办了5届,今年本月22日至24日,将在山西太原举办“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也有区域性的“论坛”,如2003年9月由“华东律师业务协作经验交流与理论研讨会”更名的“华东律师论坛”、2005年9月开始的“东北三省律师论坛”和最近在桂林召开的“中南律师业务协作会”上,由我建议即将更名的“中南律师论坛”等;还有地方性的“论坛”,如“北京律师论坛”、“上海律师论坛”、“安徽律师论坛”与今天召开的“苏州律师发展论坛”等;还有专业性的“论坛”,如2005年12月在上海召开的“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论坛”等;还有各色各样、各显风采的网络论坛,如我们中国律师网的网上“互动社区”等……

  所以,“论坛”已经成了我们律师界的一种可喜现象,一种值得关注、值得研究的现象。

  在我看来,“论坛”绝不仅仅是一种名称的改变,也不仅仅是一种开会方式的改变。

  那么,“论坛”是什么呢?

  第一,论坛,是一个平台,是一个能够互相学习、互动交流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每位与会者、每位律师同行可以带着问题来、带着经验来、带着观点来,围绕管理的困惑和业务的难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完善,从而实现共赢,共同为整个律师业做贡献。

  第二,论坛,是一种思想,是一种能够相互交锋、相互碰撞的思想。思想只有相互交锋,才能变得更加完美;思想只有相互碰撞,才能产生智慧的火花。一个苹果切下去,只有半个苹果;一个思想分开来,则有两个思想。有人说,律师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是因为律师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高人一筹。在论坛这个平台上,我们在思考什么呢?我们在思考,律师究竟是只能创造还是只能开发法律服务的市场?律师与市场之间究竟是用价格还是用价值来衡量?法律服务市场是只能独享还是必然分享?如何将法律思维变成执政思维?怎样提高律师自身的法律地位与政治地位?……可以套用这么一句话,我们的市场环境取决于我们的思想境界。“论坛”,就可以为我们提炼思想境界。

  第三,论坛,是一种文化,是一种滋润万物、悄然无声的文化。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探讨与研究自己的行业文化。法院系统有法院文化、检察系统有检察文化、公安系统有公安文化,我们律师也应该有自己的律师文化。台湾作家龙应台女士说,文化就是一言一行,就是一举一动。我的观点是,文化就是一种形象、一种载体、一种习惯、一种理念、一种传统,简称“五个一”。文化从何而来?由人化文;文化有何作用?以文化人。文化就是一种润物细无声、化人悄无形。对一个行业来说,就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我们律师业,文化就是心心相印、息息相关、代代相传,就是增强职业认知、行业认同、事业认识和社会认可。论坛,就是展现律师形象、展示律师风采的载体文化。我们可以通过论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专业水准、提炼思想境界。
以上,就是我对本次苏州律师发展论坛表示祝贺之余的感言,与各位律师共勉。

  苏州,是一个很有文化底蕴的地方、是一个很有发展实力的城市,相信苏州律师的发展更有后劲、更有实力!

  再一次祝贺你们!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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