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教育活动(包括学校的、家庭的、社会的)均有一定的目的。无目的影响活动不是我们所说的教育影响,只能是一种自发的环境影响。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的教育目标与家庭的教育目标比,有以下特点。
①学校教育目标集中反映了社会对所有学生的要求。家庭中父母所设想的教育目标仅限于对自己子女的要求,它归根结底也是社会关系的反映,但不同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可能有性质上的差别,它与学校教育目标,在要求上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教师要了解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要求,在其一致性方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影响作用,其不一致方面,通过恰当方式逐步使其与学校教育目标一致。
②学校教育目标清晰、明确、全面,具有法定性质,常常是通过政府或教育部门颁布的文件而公之于全社会。家庭教育目标则可能清晰,也可能不太清晰,可能全面,也可能片面,且不具法定性质。教师有义务帮助家长使其对子女的教育要求更明确,并注意防上忽视德和体方面的要求。
③学校教育目标具有科学性,是一种科学的预见,它是依据客观社会要求、受教育者身心发展情况,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指导下确定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和科学理论。而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期望则可能正确地反映了客观情况,也可能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教师有义务帮助家长对子女的要求合理化,防止教育期望过高或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