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税收相关法律精读系列第一篇(5)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7:29: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五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不同于行政处分(3)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相对人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最基本的行政处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处罚设定权法定
  ②行政处罚依据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
  ③行政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法定主体行使处罚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或者滥用权力。
  ④行政处罚程序法定2、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和行政违法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于一事不二罚款原则,在实践中需要具体情况区别处理:
  (1)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罚款处罚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给予罚款的处罚;(2)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给予两种以上的行政处罚;(3)同一个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对其实施两个以上处罚;(4)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数个法律,且由不同国家行政机关管辖处理的,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可以给予不同的处罚,罚款处罚不得重复进行。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理论分类
  1.人身自由罚主要形式就是行政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项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2.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应该适用听证程序。
  注意:限期整改、限期治理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只是一行政命令。
  3.财产罚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
  4.训诫罚训诫罚的主要形式是警告例:在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 )。
  A、劳动教养
  B、收容审查
  C、拘役
  D、行政拘留
  答案:D
  例:下列选项当中,属于行为罚的有( )。
  A、行政拘留
  B、行政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警告
  答案:C
  例:财产罚的形式包括( )。
  A、罚款
  B、损坏财务
  C、没收
  D、销毁
  答案:A、C  注册税务师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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