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辅导:新企业所得税法难点串讲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10:35: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第二节税率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总额掌握158页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二、支出项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选择题)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四、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方法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即可。
  第五节税收优惠一、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二、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三、下列企业可以降低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五、其他优惠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六节源泉扣缴掌握客观题。
  第七节特别纳税调整掌握多选题。
  第八节申报和缴纳
  在2007年3月16日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总结:本章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内容要求掌握计算题,注意与流转税等税种的结合;第三部分内容要求掌握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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