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复习重点十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2:12: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总原则:一切比照城建税,区别有两点:
1.计征比率:3%,不再区分地域
2.不再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
新增: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第六章 关税法
一、征税对象
  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
  1.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2.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区别增值税:仅指有形动产)
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界定:
  1.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2.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3.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4.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三、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①税率设置:自2002.01.0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四栏税率,
 A.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B.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目前有:韩、斯里兰卡、孟加拉三国。
 C.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订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孟加拉
D.普通税率:逊用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E.关税配额税率:一定数量内的进口商品适用税率较低的配额内税率,超出该数量的进口商品适用较高的配额外税率。
F.暂定税率(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优先适用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
   ②2002年我国的关税总水平为12%。进口商品的税率主要体现为:加工程度越深,关税税率越高。
   ③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从1997幵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A.目前我围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们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
      B.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机、摄像一体机实行复合税。如对广播级录像机,2000元美元以下,按36%,2000美元以上,按3%,同时征收5480元关税。
      C、滑准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的计征关税的方法。(新闻纸)
    ④暂定税率的配额税率:暂定税税优先用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2.出口税只有一栏,即出口税率。
  3.特别关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①报复性关税:指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出口货物的关税歧视,而对相关国家的进口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②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指进口国海关对外国的倾销商品,在征收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其目和在于抵销他国补贴。
    ③保障性关税:在与有实质利益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磋商后,在一定时期内提高该项商品的进口关税或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不受损害。(对外贸易合作部建议和公布,税则委决定)
  4.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予补税的,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半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报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③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④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保管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⑤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征税时,应按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率征税。如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可按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征税。
⑥对由于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他工作查错而需补税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⑦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以后缴税时,不论是分期或一次缴清税款,都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⑧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补税时,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四、原产地规定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2.实质性加工标准: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归类已改变或加工增值占新产品总值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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