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辅导:《税法》考试复习指南(3)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2:05:5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重、难点提示
本章的重、难点主要有:应税消费品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出口退税。
二、学习要点讲解
(一)教材对比
(二)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具体内容请看教材)
(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两种
1、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新增内容:3、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实行从价定率计税方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额×比例税率
公式中: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新增内容:(5)、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 35%)
在应税消费品中除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四种液体产品实行从量定额计税办法外。其他产品都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四)、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对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五)出口退(免)税
1、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品免税但不退税、出品不免也不退税。
2、出口应税消费口退税的计算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据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其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其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