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法(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11:58: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六、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是适用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情况下,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目的是督促企业准确核算纳税,不致使国家财政收入流失。

七、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消费税与增值税同是对货物征收,两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与价格的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价格中不应包括增值税金.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应包括消费税金,关键是价格中是否包括增值税金,如果价格中含有增值税金时怎么办,这是需要提醒考生特别注意的。

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能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按6%的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

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一定要注意把握好计征增值税相消费税时,价格如何确定。

对于同一货物来说,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价格是同一价格,即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而且凡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货物,均适用17%的增值税率,没有适用13税率的。

八、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由于消费税采用两种性质的税率,所以适用两种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漠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十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二)实行定额税率(固定税额)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给予减免税。

(三)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

增值税的应税货物进口时,同样要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但增值税都适用比例税率,没有定额税率,所以与消费税不同,不会出现从量定额征收.其次计征消费税的价格同样不含增值税,组成的计税价格应为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应税消费品进口时,既要征增值税又要征收消费税,应征消费税按上述规定办。应征增值税为: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如果进口货物不属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则上述公式中的消费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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