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20:19: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2005年12月5日至16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南侧50米富锦路邮政支局(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名称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业务工作的年限和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6、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考人员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员和所在部门、单位要反复核对涂卡信息,确保正确无误。如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注册税务师 |
6月23日 |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注意事项;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纸统一配发,用后收回。 |
6月24日 |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
6月25日 |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注册税务师 |
经济、法学类专业 |
专科 |
6年 |
本科 |
4年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2年 |
硕士学位 |
1年 |
博士学位 |
不限 |
非经济、法学类专业 |
专科 |
8年 |
本科 |
6年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 |
4年 |
硕士学位 |
2年 |
按国家规定,已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职务、从事税务代理满1年。
港、澳、台居民参加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需按规定条件报名。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不满3年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经查出后,概不退费,后果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