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CPV考试辅导经济法金融法律制度(一)讲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5 13:02: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重点难点
本讲中,需要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商业银行的概念及经营原则;
2、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注册资本、设立程序及组织形式;
3、保险合同的概念、订立、变更和解除;
4、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保险代位求偿权;
内容讲解
我国的金融法包括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金融信托发、外汇管理法等。
(一)商业银行法
1、 商业银行法概述
(1)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行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要求掌握6项原则,重点是经营的“三性”原则,即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3)商业银行法的概念(了解商业银行法的概念及有关立法)
2、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商业银行的设立
重点掌握设立条件、注册资本及分支机构,教材241-244页。
(2)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商业银行。
(3)组织机构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机构适用公司法。
3、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规定
了解存款、贷款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业务,重点掌握贷款业务。注意:“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是中介业务、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
A 存款管理法
1)存款管理法概念
存款是商业银行等具有存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并在存款人支取存款是支付存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款根据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
按存款主体: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
按存期:活期和定期
安支取存款方式:支票存款、存(折)单存款、通知存款、透支存款、存贷合一存款、特种存款等。
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一般了解,。注意:现行法定准备金将原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合一,缴存比例6%。
2)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储蓄概念: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存单为凭证,个人凭此支取存款本息的信用活动。
储蓄原则: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储蓄机构的设立及业务范围:
设置有三个条件(详见教材第250页,掌握)
业务:5条(掌握)
掌握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
(3)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个人储蓄存款以外的所有存款。
分类:
按主体:企业存款和财政存款
按存款期限和支取方式:定期、或其、通知、协定存款等。
单位存款管理法和基本原则:
有《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原则:人民银行专营、强制存入、存款实名、限制支出、监督使用原则。
内容:包括各种存款的存取规定、变更、挂失、查询规则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B、贷款管理办法
(1)贷款管理法概述
从静态和动态说明概念。
贷款的法律性质:受合同约束
(2)贷款合同主体规则
主体:借款人和贷款人
借款人资格、条件,,同学们应掌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一般了解)
熟悉对借款人由哪些限制。
贷款种类(今年新增):
按贷款人自己是否承担贷款风险分为:自营贷款(风险由贷款人承担) 委托单款(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和特定贷款
按贷款期限划分:短期贷款(1年内)中期贷款(1~5年)和长期贷款(5年以上)
按有无担保及担保形式分:信用担保: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在此介绍贷款期限规则:
贷款期限确定规则:10年——自营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的报人民银行备案;6个月:票据贴现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从票据贴现之日期到票据到期日止。
《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程序主要包括8个程序。
不良贷款:呆帐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
贷款管理的特别规定:
A.建立贷款主办行制度:借款人应按规定与其开立基本账户的贷款人建立贷款主办行关系。
B.银团关系:多家银行采用同一协议条件提供贷款。
C.特定贷款管理:国有独资银行应按国务院规定发放和管理特定贷款。
D.其他。
C 支付结算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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