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考试:宪法学习要点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06 22:28: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
1.明确宪法的概念;掌握宪法的法律特征和政治特征。
2.了解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3.明确宪法保障制度的概念;理解在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不仅是遵守宪法的主体,而且也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主体。
4.明确宪法监督的含义;了解现代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分类;掌握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
5.了解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了解对现行1982年宪法进行的三次局部修改。

第二节 国家性质
1.掌握国家制度和国家性质的概念。
2.明确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包含的基本点。
3.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掌握这一制度包括的主要内容;了解在目前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
4.掌握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明确政协按其性质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

第三节 经济制度
1.重点掌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掌握宪法确定的所有制经济形式。
2.明确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宪法规定。

第四节 国家形式
1.明确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了解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2.明确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这一制度包括的基本内容。
3.明确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了解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的分类。
4.掌握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明确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大致分类。

第五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掌握公民的概念;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2.明确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的内容;明确我国公民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

第六节 国家机构
1.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2.理解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了解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和主要职权。
3.重点掌握国务院的性质、地位;掌握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明确国务院的主要职权和领导体制。
4.了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5.掌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了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和主要职权。
掌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了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和主要职权;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权和领导体制。
掌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6.明确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掌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范围;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民族构成和自治权。
7.明确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掌握人民法院的组织;了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掌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了解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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