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通学校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1)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6:07 11:57: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民法第一部分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在第一章民法概述中间,第一个问题就是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民法通则》第二条有明确规定: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里面所讲的平等的财产关系既包括财产归属关系也包括财产流转关系。这里的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例: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有( )
A.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B. 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
C.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
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这些都是社会关系,但是这些社会关系中间哪些是民法调整对象的呢?我们讲民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以,自然人乙和自然人甲之间电脑买卖合同关系,这当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缔结的婚姻关系这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这当然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是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这就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个关系民法不予调整,它不是民法的调整对象。ABC是正确选项。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教材大纲,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和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通则》关于自然人的规定,适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是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不是适用中国法呢?一般应当说适用所在地法,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民法适用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船舶,航空器。

例: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应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 中国驻南斯拉夫
B. 中国开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中国籍)
C. 中国开往纽约的(中国籍)船舶
D. 中国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

大使馆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依照现行的国际惯例,大使馆是一个国家领土的延伸,因此在大使馆内发生的民事关系适用国内法。对国际列车我国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国际列车标明是中国籍的应当与船舶飞机是相同的。对于船舶和飞机如果是该国国籍的,适用本国法,所以这道题ABCD都是正确选项。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按照民法的规定和现行学理的归纳和教材,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考试中间不可能考你有哪些基本原则,重点在于你的理解哪些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如何适用基本原则。(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例:甲明知其新房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售予乙。半年后南面的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的照射。此案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原则?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在这个案件中,甲明知自己的楼房前面将建成一高层楼房,肯定对自己房屋的采光有影响,假装不知涉及诚信问题,所以他违反的是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对其他的原则也要学会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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