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9:2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管财[2007]6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在京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l9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一日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促进会计工作水平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的原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队伍,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环境,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同时,突出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和提高综合能力培训,进一步改善会计队伍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要统筹规划,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内容,改进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主管部门规划指导、培训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相关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