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12:11 11:59: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通知
(工商公字〔200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前印发的《2007年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指出,2007年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击走私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俩行动,进一步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走私活动的发生,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现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2007年打击走私贩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打击走私贩私工作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当前,反走私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走私团伙操纵的“化整为零”式走私活动依然活跃,走私商品的交易方式更加隐蔽多变,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反走私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掌握本地区走私贩私活动的新动向、新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走私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管措施到位,执法力度到位。

  二、加强市场监管,取缔走私货交易市场和集散地。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商品流通领域中走私贩私活动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加强市场巡查,对存在摆卖走私货摊点的市场,逐户清理,发现一户查处一户。对已经关闭的走私货交易市场要进行复查,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现象。东南沿海地区对新出现的走私货交易市场和集散地,要露头就打,决不允许形成气候。

  三、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坚决查处走私货交易行为。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住走私贩私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适时开展打击走私贩私的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打击走私货交易行为,切断走私货物销售链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走私贩私大要案件。对已经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排除阻力,彻查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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