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律师苦乐快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38: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作律师,有苦有乐,苦乐多多,只言苦不言乐,略显悲观愤世;只言乐不言苦,则过于盲目乐观。能体味苦中之乐,乐中之苦,才能不颓废,不浮躁,平心静气,正视生活,积极向上。
故在闲暇之余,仿金先生也搜拣出自己作律师以来的苦乐快事若干,亦为一快事。

  一:想当年,刚出校门,分配到律师所,因无资格,所内婉言拒绝,一而再,再而三,终日愁眉不展,背水一战,投身律考。当日之苦,心苦,身苦,苦不堪言!
  二:惊悉律师考一举通过!狂喜! 狂喜!又接到主任电话,让本人即刻到岗,并付自毕业之日起至上岗之日数月工资,以当补偿!又狂喜,狂喜!心喜,身喜,喜不自禁!
  三:到岗之日,闻律师收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没有保障。不禁又愁上眉梢。
  四:独办第一案,系一离婚案。时年二十有一,面色凝重,严肃认真,真心认为,婚姻乃人生之大大事,岂能如小孩游戏,说散就散。故五次三番,三番五次,苦口 婆心,狠作调解,对夫妻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说到两三十多岁老夫妻抱头痛哭,握手言和。抽身而退,不亦乐乎。
  五:久闻市场有“黑律师”若干,行为活跃,挖律师墙角。一日,法庭相遇,异议,竟遭对方气急斥责!?法庭则曰:《律师法》不管“黑律师”!晕倒!
  六:为一老农办案,案结,老农胜诉,不胜感激,提一篮鸡蛋送至桌前,拒绝再三,收下,心中甚感温暖。
  七:接上级领导批示,今后凡诉政府、机关之案件,必得先行汇报!怪哉?
  八:一小女被烧碱烫伤,伤情惨不忍睹。责任人拒不赔偿,仅出壹千,家人找其协商,只要壹万,不理,诉他!法庭判赔五万!精神损害两万,乃我省先例,《中国律师报》头版报道,并得锦旗一面。快哉!
九:办案日久,手中胜诉之案甚多,然法院迟迟不能执行,一而再,再而三,见当事人心力疲疲惫,亦感无奈,不由忧郁万分。法律白条何时了?!
  十:《中国律师》发文一篇,乃处女之作,快活之极,呈给老父,老父虽不能读,亦翻看再三,面露欣慰,幸福之情油然而生。
  十一:政府令百姓土坯房外砌砖墙,山区亦然,办案之中,见有百姓家生活贫困,砖墙包土房,土房内土坑,黑屋破桌,烂缸旧被,百姓对此怨声不断,谓之”小康包装”!不由愤而撰文,投《半月谈》,数日后,内部刊发, 提心吊胆又数日,平安。
  十二:为企业追债,无合同,无手续,企业视之死债,死马当活马医。深入”敌”后,竟挖得对方软肋数处,拍之案前,不数日,数十万一举清结。快活!快活!
  十三:办案中数遇对方伪证,案件几乎错判,怒从中来,请予严惩,然法官仅批评了事。放纵之,伪证之风日溢,心中久不能平!
  十四:村务令百姓不满,数百群众愤,欲罢村官,为其众提供法律咨询,使得依法而行,民主胜利,不亦快哉!!!
  十五:惊闻我使馆被炸,怒不可挡,意欲投笔从戎,为国效力。
  十六:千年大会,精英云集,各展风采,耳闻目睹,不禁热血沸腾,豪情万丈,欲与天公试比高。
  十七:见警察防律师若防贼,检察院视律师为敌手,法官对律师吆三喝五,如梗在喉!
  十八:闻检、法、司三证合一,前景光明,不亦快哉。
  十九:法、检、律师三法又改,律师要被法院回避,可怜。律师不找法官了,正谈的,吹吧;结了的,不离婚就分居吧,苦啊。
  二十:与妻坐看申奥投票,屏气心悬,抱拳在胸。突然大嚎,四手相持,四足离地,老母一旁瞪目结舌。快哉!快哉!不亦快哉!
  二十一:看律协维权报告,不由心惊肉跳。
  二十二:观律师辩论大赛,见我宁夏律师表现优秀,并得铜奖,如已得奖,不胜快活。
  二十三:有诸多事,想写,又不敢写;想诉,又不能诉,苦!
  二十四:不久将着袍上庭,想将来之威风,不失壹大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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