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观司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5: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所谓司考,就是司法考试的简称,2001年的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使本来属于想做律师人们参加的考试,司法机关也参加进来。
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乃至公安系统的内部都有自己的专门的考试,只要是通过了各自内部的考试,就可以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也就是可以进行任职了。法官检察官的认定在2001年以前全部是按照自己的各自内部的一套系统和程序在走。这种内部的考试和任免制度,不免也遭到了很多行业人的非议,比如认为法院自己的内部人员考试的简单,检察院系统内部任免容易,等等。作为法律共同体的律师的考试确需要参加全国系统的考试,那就是律师资格考试。全国的人进行竞争,能够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看不起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并且认为这种任免的方式是十分的不公平的。

  中国的司法制度的改革好像十分的缓慢,“千呼万唤始出来”还是充满了疑惑,中国的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直接参照了日本的法曹考试,律师和法官、检察员和公证员都是从事法律职业的,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必须是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在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文件公布出来的时候,全国人民似乎还没有做好接受的准备。不过第一届的司法考试在大家充满疑惑和等待中终于开考了。

  在等待分数的日子里,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很多将来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一起经常讨论当时分数线的问题。有的说法官和检察官的分数线肯定要比律师的低,因为法官和检察官有国家机关作为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来为其说话;有人说法官和检察官的工作十分的忙。在时间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参加考试是很值得照顾的,分数线肯定要比律师的低,因为有人向他们说话。但是律师却就不一样了,因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大部分是一些无业游民,就想着通过考试将来能吃饭,谁又会关心这些人呢?曾经一时认为,律师的分数线和法官与检察官不是一个分数线是理所当然。

  时间在猜测中度过着,终于到了分数公布的时候,统一司法考试的分数是统一的,对任何人没有因为职业的不同而进行照顾。

  当一个结果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时候,我们甚至还来不及接受他,但是它确实已经在我们的身边。

  司考就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但是变化最大的就是第四张卷,突然出现了论述题,不仅仅是案例分析和文书写作,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学人或许有点打击,因为传统的法条的背诵已经不能再应付这种高精尖的考试了。曾经一度出现过法学的博士和硕士不能通过考试,但是本科学习理科专业的学生反而就能轻而易举的通过,难怪很多法律专业的学生望题兴叹,而很多学习理科专业的学生却暗自窃喜。

  司法考试的通过与否和自己的奋斗是分不开的,但是通过对通过考生分析,本科学习理科的学生反而容易通过,原因是学习理科的人逻辑思维能力要比文科的人强,理解能力比文科较强,司法考试的题目也就往往是针对法条出题,对于法条的理解理科学生要比文科的强,刚好是对路,故就容易通过;其次,文科的学生,尤其是法律的硕士和博士,对法律的学习可以说已经很熟悉,不但知道法条的表面意思,更知道其立法原意,这样,面对着司法考试的题目就开始发挥,一发不可收拾,结果也就得不出正确得答案,而理科的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仅限定再法条的表面,而司法考试很多就是针对法条出的题目,故理科生容易通过;再次,自考的学生容易通过,正规大学四年的本科生不容易通过,研究生也是这样的。因为自学考试的学生在参加一门门的考试时候,已经养成了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拿到书本看到的全部是题眼,知道命题的方西和思路,而普通的大学法学教育则注重对理论的讲授,所以重理论轻实际。

  现在的司考已经将法学的理论作为了考试的重点,重点是表现在最后一卷的论述题,这样对于真正法律专业出身的人也许是有好处的,但是司考的真正改革不仅仅是这些,应该在报考条件的要求进行限制,比如非法律专业的不允许报考等,既然要改革就要彻底,否则就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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