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威的土壤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6: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有则老故事,是说冒顿射杀头曼的。射杀国王,可不是故意杀人罪,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是十恶不赦(当时还未形成),要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后果相当严重,风险相当大。要克服士兵的畏惧心理,最重要的是牢固确立法令的权威,真正做到军令如山。

  首先,颁布的法令具有明确性。冒顿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鸣镝”为条件,“射”为义务,“斩之”为法律后果。这跟“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类似,简洁明了,童叟皆能理解,不需要学富五车。不像现在洋人的某些法律总是说,除什么什么之外方能按如下的规定,先把你绕个七荤八素再说,至于能不能理解,那已非立法者所考虑。反正有一大帮子律师等着,随时可以为你调查取证、出庭,只要有钱,方便着呢。

  其次,执行法令具有平等性。值得说明的是,冒顿鸣镝射爱马,射宠妃。将领的身边人物不同于普通人物,诸葛亮劝诫阿斗的“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从侧面论证此观点。爱马跟将领间已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培养出良好的默契。对驰骋沙场的将领来说,可谓第二生命。对深知马的重要意义的士兵来说,要做个抉择真是左右为难,根本不敢射杀。又有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宠妃象征着爱情,具有百炼钢成化指柔的能耐。冒顿本人之所以被头曼驱逐,也是因为父亲爱上了继母。对这段家族历史十分熟悉的士兵,心理状态由不敢进一步变为恐惧。因为,他们不能确定法令是否完全普遍适用,是否不存在任何例外。而最终的结果均为斩,特殊人物并未获得特殊保护,彻底排除了士兵们可能存在的心理疑虑,彻底捍卫了法令的平等性。

  第三,执行法令具有连续性。在猎兽中,对于不执行法令的全部斩首;已而,对不射杀马的全部斩首;居顷之,对不射杀爱妻的全部斩首。这反映了颁布后的全部时间内,法令未发生任何变化,执行时不打折扣,违反法令者全部斩杀。朝令夕改,世人会无所适从,权威也会荡然无存。

  故事虽然古老,可在崇尚法治的今天也许有些许借鉴意义。法律权威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肥沃的土壤,需要充足的阳光,需要耐心的培育。肥沃的土壤能赋予法治充足的养分,促其生机勃勃。它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立法者和执法者的努力。

  (作者:沈亚岚,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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