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岳庙谈人权保护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7: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昨日得空去岳庙游览。庙宇、坟墓不过是寄托后人的思念而以,英雄的英魂一定已随风而去了。否则,岳庙里熙熙攘攘的游人每天都会让他休息不好,更别提今天某个名人要来题词,明天某个名士要来刻字,后天某位领导要来参观这些迎接不暇的事。

  让我大吃一惊的还是岳飞的墓园。我小时候,老师就讲过有秦桧的跪像在岳飞墓前。那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观念很是流行。但读了些书后,我觉得并不是这样。秦桧与宋高宗赵构都活了八十余岁,享尽了人间的富贵,最后无疾而终时,英雄的尸骨已在在钱塘门外的荒郊被人遗忘了近四十年。据有的学者研究,岳飞的死并没有得到朝廷大臣过于激烈的反对。其原因有惧怕,更多的是对岳飞的嫉妒。岳飞出身贫寒,从士兵作起,三十岁不到就官拜节度,独挡一方。一对比就显出这些朝廷大员的无能了。

  然而,以后热衷于建岳庙,不断为岳飞加上各种名誉的还是这一类朝廷大员。朝廷拨出大量经费修建岳庙,为的是倡导岳飞的忠义精神,让人民更好的为朝廷效力。官员热衷修岳庙是为了表白自己对朝廷的态度,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官进爵。

  明天启年间,也是在西子湖畔,浙江的地方官来了个创举,为权倾一时的大太监魏忠贤修了生祠。当然了,此地方官花了民脂民膏,换得的是魏的欢心和自己的高升。浙江的官员看来似乎都有修墓建祠的天赋。

  还是回头说岳飞。明朝对岳飞庙的修缮超过了宋代,而且有了创举。就是现在人所共知的把秦桧及其妻子的铁铸跪像立在墓前,让人们唾骂、踢打,以快人心。据说,铁像被人弄坏了,也有的说秦桧的后代又考中状元,当了官,把铁像撤掉。但铁像隔了些年又被人树立起来,而且又增加了万俟屑与张浚的跪像。这说明我们的群众是喜欢这样的批判方法的。我则认为这一做法与我国“掘坟”、“鞭尸”一样,都是我国人民的劣根性。这样做,首先是不辩是非。杀害岳飞本皇帝宋高宗的意思,不杀岳飞则金朝不与之议和,他便不能安心地偏安江南。秦桧的确是主谋,然而其妻王氏与这件阴谋的关系更多是来源于人们的猜测,决无真凭实据。明人立此像时,连王氏的名字都不能确切知道,拿什么证据来证明王氏与此事的关联。万俟本秦之爪牙,,构筑冤案本朝廷默许、怂恿,让他与秦一起长跪,处罚显然失当。至于张浚,与岳飞一样本为中兴之将,在抗金中是有功劳的。他对岳飞的后来居上确实有嫉妒心理,但当时他更是担心自己的处境,而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态度。后世人可以批评他疾贤妒能、懦弱,然而把其作为杀害岳飞的原凶却是错误的。

  其次是野蛮,非理性。明朝想出这个想法的人仅仅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与文化大革命中“划清界限”的做法属同一类,对被打成奸臣者不惜采用任何手段丑化、侮辱。四人铸像极为写实,仅有衣可蔽下体,王氏亦同。这种主意也许许多人都想到过,可是只有明朝人才能付诸实施。封建王朝中明朝的专制制度以残忍而著称,许多大臣甚至在朝堂上被杖杀,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甚至十族。

  岳飞为我们民族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明人此举不过是浪费了大量金钱做了一件无用甚至有害的事,这样做不过是一种盲目的、野蛮的宣泄,没有分析到冤案的形成原因,自然与事无补。实际上,明朝出现了大量的奸臣,官场很腐败,值得称道的忠臣并不多,宋朝在这方面是强于明朝的。

  在封建制度下,我们民族法制观念和人权观念的缺失是历史上冤案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普遍存在的刑讯逼供制度,没有法定的证据收集制度,没有独立的审判机构,死刑的执行没有严格的复核,没有辩护制度等。

  明朝人立四个罪人铁像虽博得不少的喝彩声,但此举没有切中弊病,而且开了在公开纪念场所侵犯死人人格权的先例,此种行为的危害甚至比秦桧的罪行本身还严重。人格权是人的基本人权,罪犯的人格权也不应受到侵犯。我国在前些年还有重犯游街的传统。在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在批斗时被强迫套上旗袍、戴上乒乓球串成的项链;彭德怀元帅被批判十九年、监禁八年,一年被审查组提审一百余次;作家傅雷、老舍被批斗后愤而自杀......这些惨剧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的民族重忠奸之辩,却不重辩忠奸之程序,不重保护基本人权。

  但愿这千年岳庙除了给我们的财政增加收入外,能给我们带来更多反思。岳庙中有于谦的一首诗,字句铿锵,就作为本文的结尾吧。

匹马南来渡浙河
汴城宫阙远嵯峨
中兴良将思恢复
误国奸臣主议和
古祠黄叶寒水积
青山荒冢白云多
何来一别朱仙镇
不闻将军奏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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