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故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46: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房产证办证难,一直是令买房人头痛不已的问题,买房人对房管部门拖拉办证的衙门作风颇多抱怨。老百姓的证可以缓办、拖办甚至不办,而有些证房管部门是办定了,让办也得办,不让办也得办!因为一桩简单的债务纠纷打了多年官司的王女士还就不信这个邪:不该办的证你房管局凭什么乱办?王女士一气之下,将海口市房管局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市房管局的违法发证行为。
  
  一、名花早有主,市房管局却另许他人

  1997年1月12日,某经济实用房公司将南海大道坡巷村99号某栋502房出售给通创公司。通创公司系私营企业,由康、李夫妻二人所办,因停业及长期不办理年检,至2001年,通创公司被工商局吊销。2001年2月,康某与李某办理离婚,对通创公司财产做出分割,确认上述房产归李某所有。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并于2001年2月15日,经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01)新民初字第216号《民事调解书》。

  既然名花有主,为何又易人?原来这中间又杀出来一个“黄咬金”。还不止一个“黄咬金”,在他之前还有一个“徐咬金”,黄某称他从徐某买,徐某称其从李某买。黄某以积压房地产的方式向市房管局申办房产证,该局依法登报征询异议。王女士在异议期间没有看到房管局的产权异议公告,自然没有向房管局提出异议,房管局自然就不知道办证房产其实早已名花有主,于是乎,2004年5月19日一纸房产证便发到了黄某手上。

  二、笼里鸡竟飞,王女士向房管局陈怨

  话说王女士不知房管局异议公告,又怎知黄某已办证?因为王女士在法院正在强制执行李某,经王女士申请,法院已查封了李某的房产。法院查封时,李某并不住在房里,里面住着黄某,黄某遂先法院提出解封申请。法院经过听证,驳回了黄某的异议,告知其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查封房产是否归其所有,再根据判决决定是否解除查封。

  事情进展至此,黄某如真的购买了此房,只需要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即可,但黄某没这么做,而是又去了房管局,请求房管局办证。前面已交待,黄某正在申请办证,是在办证过程中被法院查封了,所以,黄某不依照法院通知去打确权官司,而是直接要求房管局办证是理所当然的。但黄某此时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他隐瞒了办证房产有争议且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所以说,5月19日房管局这个房产证是黄某从房管局骗出来的。等王女士将这些事情一古脑儿地告诉了一直蒙在鼓里的房管局后,房管局才如梦方醒,立即撤销了被黄某骗取的房产证。

  三、狗打连环计,法院房管局“狼狈为奸”

  再说黄某骗得了房管局的房产证后,便如获至宝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法院。他要去法院干什么呢?再提异议!

  本来黄某的异议已被驳回,他是没有再提异议的权利了,但从房管局骗来的房产证,便成了他第二次异议的救命稻草。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黄某虽未去打确权官司,但黄某拿来的房产证比法院确权官司的判决书还好使,法院立刻借坡下驴,解除了对黄某房产的查封。

  法院的解封看似顺理成章,实则有违初衷!因为法院在驳回黄某查封异议时,是让黄某打确权官司的,为什么不让黄某去房管局办证呢?因为法院知道,这个房子已被他们查封了,房管局办不了证。既然房管局办不了证,现在黄某拿来了房管局办的房产证第二次提出了异议,难道这不该引起法院的警觉吗?已被查封的房子,黄某怎么办来的房产证?

  封建社会的独裁者办案原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听起来有的耳熟,看起来 几多相似,社会主义的人民法院的办案原则是欲办之案何患无由?法官早已健忘了他驳回黄某异议时通知,这个房产证不管你是骗来的还是偷来的,你有本事拿来我就办。

  四、有理无处诉,怒告房管局和第三人

  细心的朋友会注意到:黄某的房产证因王女士到房管局揭穿真相已被房管局撤销了,怎么能做为解除查封的依据?对,问题就在这!黄某在房管局发证、撤证与法院解封之间打了一个时间差!黄某在从房管局骗到房产证后,还未等房管局撤销就拿到法院第二次提出异议,法院也抢在房管局撤销之前解除了对黄某的查封!如意算盘打的何等巧妙?时间算计得又何等精确?!

  亲爱的网友,如果你们仅仅认为黄某与法官心有灵犀一点通就大错特错了,黄某左右逢源,跟办证人员更是关系暧昧到红杏出墙。因为在法院解除了对黄某房产的查封以后,房管局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撤销了注销黄某房产证的公告,亦即为黄某恢复了原来所办的房产证。理由是:在法院解除查封的文书里有一句话,李某是通过欺骗手段骗取了龙华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据该调解书取得的财产非法。

  直到这个时候,王女士才发现,法院不但解除了对房产的查封,还为房管局恢复黄某的房产证打了前站,埋下了伏笔。法院的解封裁定一下,房管局为黄某恢复房产证早已是水到渠成了!

  亲爱的网友,这个时候你可以想象得到,黄某又是怎样拿着法院的裁定书欣喜若狂地赶到房管局的?从房管局到法院,这个阶段黄某往来穿梭其间,即便是苦过萨达姆也值了,毕竟修成了正果!证发了,封解了!真该好好的歇息一下了!

  “没那么便宜!”这是怒不可斥的王女士说的。王女士还说:“我不禁要问:你一个执行法院凭什么否定龙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凭什么说李某根据《民事调解书》取得的财产非法?按你执行法院的说法,难道龙华区人民法院被骗了吗?”

  一场民告官的行政官司,就这样在王女士的怒不可斥之中被迫拉开了序幕。王女士能转怒为喜吗?黄某骗取的房产证能再次被撤销吗?黄某居住的有争议房产还能再次查封吗?亲爱的网友们,我将和你们一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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