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是公仆?还是父母官?——谈领导干部公开道歉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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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遇到干群矛盾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时,一些领导干部几乎恒定自己是正确的。处理的办法不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就是处理某些下级干部当作替罪羊。也许这样,所以陕西省白水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马银录下村向农民公开道歉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

  领导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出现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哪怕这是你属下的行为,作为领导也有一定的责任,向群众道歉,是应该的。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一些领导干部不喜欢“公仆”的说法了,而是动辄以“父母官”自居。公仆强调的是领导干部领了人民的薪水,即应以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滥用职权,失职引起人民的不满,公仆向人民道歉并改正是理所当然的。而“父母官”好象是非常关心百姓,但“官架子”也很高,官是“父母”,百姓是“子民”,无平等可言。子女让“父母”道歉,成何体统。而且,“公仆”体现的是官和民的契约关系,“父母官”让人感到太浓的身份关系。如果说人与人的关系“从身份到契约”是一大进步,那么,从“父母官”的观念到公仆观念的转变也应视为一大进步。

  最近,江西省万载县株潭镇原镇委书记晏某,在因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查处后,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竟说:“我在株潭是父母官,我为人民做了一点事,为企业做了一点工作,人民、企业像儿子孝敬父母一样对待我也是应该的,我是可以不推辞的。”就是这个他认为“理所当然”的原因,使他曾经“理直气壮”地让他管辖的企业厂长、部门,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给他进贡,他则一一笑纳。其实,这个自称为“父母官”的人,已被当地群众称为“土匪”。这一例子值得我们对“父母官”的观念进行反思。

  马银录刚进器休村时,被村民骂为“一帮狗东西”,离开时被村民誉为“人民的好公仆”,捧着鸡蛋苹果流泪相送。主要原因就是他不是把自己当作“父母官”,在群众面前摆架子,而是真诚地向农民道歉。如果一开始就以“父母官”自居,群众哪会买帐。器休村的农民在收入好时都依法缴交税费,近年来,农民收入减少,生活都难以维持,但各种税费不减反增。农民交不起税费,镇政府便封农民的住宅,没收生产工具,不让孩子上学。因此才发生了数百农民打砸镇政府和派出所的恶性事件。正象马银录所说:“没有一个农民想闹事、想和政府作对的。干群关系出了问题,根子往往在干部身上。”认识到这一点,马银录真诚地向农民道歉。当然不是道歉了事,而是通过道歉摆正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契约关系,采取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反映了领导干部所应具有的公仆意识。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这样的公仆意识,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自身的责任;才能放下“官架子”,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学会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才能扎实工作,为群众做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马银录向农民道歉为我们开了一个好头。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建立起一种向人民群众公开道歉的制度,这对于领导干部取得群众拥护,树立政府良好服务的形象都有积极的意义。

(列宁说: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马银录向农民道歉一事见搜狐网新闻 2002年8月9日;江西省万载县镇委书记一事见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新闻 200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