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犯罪构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2: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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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构成的要件,即犯罪构成的结构要素。各个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各个犯罪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①犯罪客体;②犯罪客观方面;③犯罪主体;④犯罪主观主面。(以上四要件各自又由更具体的事实组成,这些事实要素有的是必要要件,有的是选择要件)。
  一、犯罪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具体是指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进行侵犯,以及这种侵犯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事实特征。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要素:
  《犯罪的客观方面》
  试题解析
  1.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年多选]
  A.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为:A B C D
  A正确,与前“条件”无关的后条件直接导致结果发生,而且即使没有前“条件”也将发生结果时,前“条件”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正确,此种因果关系形式为,两个行为前后连接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C正确,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由于介入第三者的行为或者特殊自然事实导致了结果发生,那么,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中断。D正确,此种因果关系形式为,数个行为共同作用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使丁对其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实际发展过程认识错误,一般也以犯罪既遂论处。

  三、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试题解析
  1.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002年多选]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答案为:A B C D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只含“贩卖”一种行为,而非所有毒品犯罪)、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包括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限于重伤与致人死亡)罪论处的情形(参见刑法第238条第2款);其中的“强奸”包括奸淫幼女,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陈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于某日深夜潜入一公司内盗窃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现问,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理?[1998年多选]
  A.追究刑事责任 B.不追究刑事责任 C.从轻、减轻处罚 D.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答案为:B D
陈某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只对特定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盗窃罪不在其中,故依刑法第17条,B和D对。
  3.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000年单选]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答案为:B
  本题中行为主体路某是15岁,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教唆者所实施的教唆行为本身并不能独立定罪,而应依据其所教唆的具体犯罪行为内容来定罪处罚,而在其所实施的三种犯罪行为中,只有教唆他人抢劫财物的行为符合其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既构成抢劫罪,而对于另外两种犯罪行为(教唆他人盗窃与教唆他人绑架)不在此范围之列,故其不构成这两罪。

  四、犯罪主观方面

  小结过失犯罪: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较之故意犯罪要轻,处罚也轻。具体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①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就是说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法律把它规定为犯罪的,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②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③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可见,若有过失犯罪,则不会立即执行死刑。
  ④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⑤从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轻于故意犯罪。例如:故意杀人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最低是三年有期徒刑;而过失  致人死亡罪的最高法定刑是15年有期徒刑,最低是六个月有期徒刑。
  几种罪过形式的简单例释
  甲住8层楼上。
  ①如果甲看见仇人从楼下经过,心想报仇的机会来了,就把家里的铁哑铃朝他砸下去,把仇人砸死了,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是直接故意。
  ②如果甲在家睡觉,楼下人声鼎沸吵得厉害,搅得人无法入睡,甲顺手拿起个铁哑铃就朝发出声音的地方扔下去,砸死了人,这种情形通常认定为是间接故意。
  ③如果甲在收拾房屋时,见有块废砖头,什么也没想就随手把它从窗户扔了下去,打死了一个行人,这种情形应当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④如果甲在收拾房屋时,见有块废砖头,准备从窗户扔下去时,听到楼下有人说话,想到不要打着人了,伸头看看,见是没有人,才扔下砖头,这时说话的人正好走出门洞,被砖头击中,发生死亡结果,这种情形当认定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试题解析
  1.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其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将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顶替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下列哪些判断不符合黄某对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2002年多选]
  A.间接故意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意外事件
答案为:A B C D
  本题情形属于对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即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这种认识错误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
  2.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该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种主观罪过?[1999年单选]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为:D
  护士甲对婴儿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所以选项A、B是错误的。护士甲作为一个专业人员,对其行为的危险性有所预见,只因过于自信认为能够避免,故D对。
  3.24岁的青工张某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涛。一日,张某带小涛到一座桥上玩,张某提着小涛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小涛边喊:“害怕”,边挣扎,张某手一滑,小涛掉入河中,张某急忙去救,小涛已溺水而死,从刑法理论上看,张某对小涛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态度是什么?[1996年单选]
  A.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答案为:C
  应该有所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掉下去,违背行为人意志。
  4.某护士在给一病孩注射青霉素时,忘记了做皮试,致小孩过敏死亡,某护士的行为属于( )。[1986年单选]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犯罪 D.意外事件
答案为:B
  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心理态度。
  5.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2003年单选]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为:B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但直接故意是行为人希望发生危害结果,危害结果不发生就违背了行为人的意愿。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不希望发生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试题解析
  1.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2002年单选]
  A.幼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答案为:B
  奸淫幼女罪,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其实该行为是犯罪行为,这种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注意:现已取消此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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