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研究之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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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角度选择
——法庭辩论研究之七


  律师在法庭中的辩论,可以说是智慧的较量。谁的智商高,应变能力强,谁就能先声夺人,取得辩论的主动权,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平时很留意律师辩论经验的介绍和文艺作品在这方面的描述,现将三则读书笔记作以整理,以飧读者。

一、天文知识的妙用

  太阳与地球上的生命有关,月亮与大海的潮汐有关,这是常识。然而,月亮与律师办案也有关吗?美国总统林肯从事律师工作时,成功地为一起刑事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就是利用了月亮的证据。案件的起源是这样的,林肯在报上发现了他青年时代朋友的儿子阿姆斯特朗·威廉被指控犯有谋杀罪,林肯出于对威廉父亲的友情,决定为其免费代理辩护。当他阅读完全部卷宗后告诉威廉的母亲,她的儿子是无罪的,并且天黑前就能得到释放。本案中的关键人物是证人查尔斯·艾伦,他在陪审团面前发誓说:他曾亲眼看见威廉和一个名叫梅茨克的人殴斗,时间是1857年8月29日夜11时,正值皓月当空。月光下他看见威廉用流星锤击中梅茨克,随后把流星锤扔掉了,而他则把流星锤拾了起来。同时有证人纳尔逊·沃特金斯也证实,艾伦曾携带一个流星锤去参加野外布道令,因嫌它太沉就扔掉了。在法庭调查中,作为律师的林肯与艾伦有一段交叉问话,很巧妙。林肯:你发誓说你认清了小阿姆斯特朗?艾伦: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面,阿姆斯特朗在大树后面相距二三十米,能看清吗?

艾伦: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完全可在二三十米内认清目标。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上认清的吗?

艾伦:不是的,我肯定认清了他的脸,因月光正照在他脸上。

林肯:你能肯定是11点吗?

艾伦: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看了钟,那时是11点15分。

林肯:你担保你说的完全是事实吗?

艾伦:我可以发誓,我说的完全是事实。

  问话后,林肯出示了美国的历书。结果证明8月29日午夜前3分钟,即夜10点57分,月亮已经落下看不见了,这个铁的事实已明白无疑地说明艾伦是在作伪证。林肯依此做了激动人心的辩护发言,他指出,“退一步说,也许他时间不十分精确,假定说,时间稍有提前,的确有月光。但那时月亮应在西方,月光从西往东照射,草堆在东,大树在西,被告脸对着草堆,脸上是不能有月光的,证人怎么可以从二三十米外的草堆处看清被告的脸呢?”

  证人艾伦在这无懈可击的辩驳面前,灰溜溜地败下阵来,在众人咒骂声中,承认是被人收买来陷害被告的,林肯为此名声大振。

  从林肯这个成功辩护的案例中,我们应该受到很多启示:首先,林肯能够运用月亮这个“证据”来推翻艾伦的伪证,这与他的自信是分不开的。对任何证据都不能盲目轻信和崇拜,都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了寻求答案,要对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直至达到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二,要善于用联系的观点去对已有的不利于你的当事人的证据进行思考,视野要放得宏大一些。恩格斯就曾说过,整个宇宙就是用各种各样的联系所交织成的网。林肯之所以能想到月亮的妙用,就是运用了联系的观点,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无论是生的还是死的,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也无论是有机界,还是无机界,此事物与彼事物都有一定的联系。就拿一个人来说,你站在这里不动,你也占据了一定的位置。你的生命也在随时间运动,你还要与空气取得联系,如果没有地球的引力,你恐怕也站立不稳……这就是联系的观点,应该引起律师同行们重视。第三,要有渊博的知识。林肯之所以能运用月光这个无言的“证据”,主要是得利于他的逻辑训练,他考虑任何问题都是侧重逻辑方面的思考和推导。据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介绍,他在形式逻辑方面下了一番功夫,他的备忘录里有这样一段精彩的片断:“不管甲怎样确证他有权奴役乙,难道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论据证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吗?你说因为甲是白人而乙是黑人,那么,就是以肤色为依据喽,难道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的人吗?那你可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的人的奴隶。你说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肤色吗?那么,你指的是白人在智力上比黑人优异,你说这个利益问题,只要你能谋取你的利益,你就有权去奴役他人。那么好吧,如果别人也能谋取他的利益,他也就有权奴役你了。”你看,林肯是用无懈可击的推论,证明黑人与白人应该平等,白种人的种族主义的奇谈怪论,都给逐一的冲破了。林肯之所以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主要是取决于他勤奋好学的精神和充满睿智的大脑,他对这桩无罪案的辩护是与这种逻辑训练分不开的。第四,咬住青山不放松。林肯在庭审之前已经知道证人艾伦在说假话,在法庭调查时就可以直接质问,怕引起证人的警觉,转而改变自己的证词。林肯为了加固自己的论据,他采用类似我国古代三十六计中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即表面上顺着证人使其感到很惬意,殊不知双方都各有所图,证人图的是对威廉犯有杀人罪的确凿证据,林肯则是暗渡陈仓,图的是对威廉无罪的证据。林肯就是巧妙利用了对方的心理,咬住青山不放,最后使被告无罪释放,始乃大功告成。


二、紧扣主题,入木三分

  法庭辩护应该紧扣有利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主题。实践中有的同志在法庭辩护中东一榔头,西一扫帚,眉毛胡子一把抓,表面上看来很热闹,有时争论也很激烈,但他的辩护观点能否被合议庭采纳,就另当别论了。

  最近看了一份当年国民党军事法庭审理张学良的案件介绍,很受启迪。张学良是军人出身,不懂得法律,但他不失为杰出的爱国者、政治家。他为自己的无罪辩护有条不紊,紧扣主题,人木三分,弄得审判人员十分尴尬。开庭后,审判长李烈钧责问张学良:“你身为军人,应以服从为天职,为何劫持统帅,背叛中央?”张学良不听则已,当听到这种责问后,便义愤填膺,围绕“劫持统帅”他驳斥道:“我绝不是劫持,恰恰相反,是爱护蒋委员长!蒋委员长今天不是好好地在南京吗?我张某人不是也陪着他来了吗?我可以说,我们此次根本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完全是为了要求委员长和我们一起作抗日的准备,开放一切抗日言论,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我们认为,如果中国不打倒日本,一切事都难解决……”关于“背叛中央”,他驳斥道,“我也绝不是背叛,恰恰相反,是爱护国家,民族!”

  审判长李烈钧见张学良侃侃而谈,非常着急,怕把事情弄大,收不了场,便用严厉的口气制止他:“现在没让你谈这些道理,你不要讲了!‘九·一八’事变的时候,你不就是因为不抵抗日本人而丢掉东北的吗?”李烈钧的前一句话分明是自相矛盾的,是他责问张学良“劫持统帅,背叛中央”的,现在又说没有问这些,实际这是军阀的蛮横作风。他的第二句话,具有讽刺意味:你张学良口口声声说爱国,为什么“九·一八”事变时,你怎么把东北丢掉了呢?这话从表面看是很机智的。但张学良却是有备而来,还是紧扣“劫持统帅,背叛中央”的主题进行自我辩护:“审判长,你不提‘九·一八’倒也罢了,既然现在提起来了,我也是骨梗在喉,不吐不快,在‘九·一八’后束手让出东北三省,张学良一直感到内疚,感到痛心,感到不安。日本人打了进来,自己一枪不放,连还手的样子也没有做一做,就拔营起寨,退进了山海关,从而背上了‘不抵抗’的骂名,成为历史的罪人。为此,我要为自己辩白:自‘九·一八’后,日寇侵占东三省,全国男女老少无不骂我张学良,说我畏日不抗日。我遭受的冤枉,隐忍至今,因为我顾全中央威信,没有对人言说。我当时要与日寇拚命,但中央拍来急电,命令我不许抵抗。”他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把密藏多年小皮包掏了出来,从里面拿出一份“九·一八”时蒋介石命令他不要抵抗日寇侵略的密电,准备宣读。审判长李烈钧制止。然而张学良却头一昂,不顾一切地宣读了电报全文。张学良把电报举在手中:“请看,这不是中央的电报吗?我是背叛中央吗(注:从历史事件上回答了所谓的背叛中央的指控)?后来,中央又怕我的军队与日寇冲突,再一次电令我把军队全部撤进关内。我因为要服从中央命令,只得被迫挥泪撤兵。”张一边说,一边取出电报数张“这不是中央的电报吗?我不服从领袖吗?我是背叛中央吗?所有中央给我的电令,都在这里,有案可查。”“所有中央给我的电报,都是今天在这里观审的所谓党国元老们参与过机密的。这些元老固执先安内,后攘外的误国成见,给日寇造成了侵略的机会,国家的事就坏在这些老朽昏庸的人身上。”张学良的辩护真可谓掷地有声,句句在理。这不仅是为自己辩护,也是为国家和民族辩护,可以称得上是一篇政治宣言。在这庄严的法庭上,他用铁的证据,洗刷了自己的不抵抗罪名,揭露了蒋介石是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罪魁祸首,西安事变是张学良主张抗日的实际行动,要受到国家和政府审判的应该是蒋介石,不该是张学良!蒋介石在幕后导演了审张、赦张、软禁张的丑剧,在世人面前丢尽了脸,留下千古骂名,而张学良提供了公开为自己辩论的讲坛。作为律师,我们从张的自我辩护中是能学到很多东西,不仅仅是技巧,包括怎样做人、怎样临危不惧、一身正气的大义凛然的品格。


三、抓住破绽,穷追不舍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这部喜剧里成功地塑造了女扮男装的鲍细娅律师的形象。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安东尼奥与巴萨尼奥是很要好的朋友,巴萨尼奥为了向鲍细娅求婚,需要向安东尼奥筹措3000金币。安东尼奥的船队远洋未归,手头无钱,只好去找犹太人夏洛克借款。夏答应借给安东尼奥3000金币,但要通过律师达成一个协议:即安东尼奥用船队的货物还债,如不能按期归还,在安东尼奥身上割一镑肉赔偿。安东尼奥同意了这个苛刻的要求,借了夏洛克3000金币给了巴萨尼奥。不巧得很,借款到期后,听说远洋船队沉没了,安东尼奥十分焦急,以为必北无疑。就写一封信给巴萨尼奥,要求临死之前见上一面。巴萨尼奥与鲍细娅刚举行完婚礼,彼此还沉浸在喜庆的气氛之中。当他得到这突如其来的信息,吓得脸色苍白,然后就把这事情的原委告诉了鲍细娅。鲍细娅是富豪的子女,她愿用20倍的金币还夏洛克的债。可是开庭那天,夏洛克死活不要钱,只要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为此鲍细娅小姐通过一位博学多才的律师朋友的举荐,就女扮男装出庭为安东尼奥辩护。

  鲍细娅的辩护采取四个步骤:

  第一步她采取欲进先退的方法,承认根据威尼斯的法律,夏洛克有权索取借约里写明的那一磅肉,然后她说起仁慈的人有多么高贵。仁慈是双重的幸福,对别人仁慈的人感到幸福,受到别人仁慈的人也感到幸福,仁慈是上帝本身的一种属性,对君王来说,它比王冠还要相称。施用世俗权威的时候,所施仁慈的越多,就越接近上帝的权威。她要夏洛克记住,我们既然都信奉上帝,恳求他对我们仁慈,那么这个祷文也应当教我们对别人仁慈。鲍细娅想用仁慈去说服他,但越说越坚定了夏洛克要一磅肉的信念。他是一个十分歹毒的高利贷者,还钱不要,非得要肉。

  这时候,鲍细娅说:“应该照借约规定的来处罚。根据借约,这个犹太人能够合法地要求从安东尼奥的胸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割下一磅肉来。”然后她对夏洛克说:“还是发发慈悲,接过钱来,让我撕毁这张借约吧。”可是狠毒的夏洛克是不肯发慈悲的。他说:“凭着我的灵魂起誓,谁也不能用辩才改变我的决心。”

  “那么,安东尼奥,”鲍细娅说:“你得准备让他的刀子扎进你的胸膛。”夏洛克正兴奋地磨一把长刀,准备报往日不和的一箭之仇。其实,他哪里知道,这是鲍细娅欲擒故纵,诱敌上钩的策略。表面上求夏洛克慈悲(明知道他不能慈悲),实际上是激他不发善心,让其牢固的坚持己见,为以后采取的策略打下基础,这是鲍细娅十分高明的地方。

  鲍细娅诱敌深入取得成功之后,又采取了第二步策略,即同意夏洛克在安东尼奥身上割下一磅肉,正待夏洛克准备割肉时,鲍细娅说,“等一等,犹太人,还有一点,这张借约可没有许给你一滴血,条文写的是‘一磅肉’。在割这一磅肉的时候你不能让这个基督教徒流出一滴血来。”夏洛克没法子在割肉的时候不让安东尼奥流一滴血,但是按契约还必须得割肉,吓得夏洛克面色如土。鲍细娅这聪明的发现,就是借约上只写了肉而没有写血而救了安东尼奥的命,大家都佩服鲍细娅的机智,元老院里四面八方都响起了掌声。

  这还不算完,鲍细娅步步紧逼,又采取了下一步的措施,即:“夏洛克割得不能超过一磅,也不能比一磅少;要是比一磅多一点或者少一点点,分量上就是相差一丝一毫,那就要照威尼斯的法律判你的死罪。”如果说第一步要求还有点牵强的话(因为血在肉里,割肉必然带血),那么这一点要求就是无懈可击了,这也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的事情。这时夏洛克吓得魂不守舍,十分狼狈,要求给他钱算了,不再提割肉的事。

  正当夏洛克伸手接安东尼奥递给他钱的时候,鲍细娅给拦住了,接着走出第四步棋:“你还有个把柄在我手里,根据威尼斯的法律,因为你布置诡计,图财害命,你的财产已经充公归给官府了,你的死活就看公爵怎么决定了,因此,跪下来,求他饶恕你吧。”

  然后公爵对夏洛克说:“为了让你看看我们基督教徒在精神上跟你的不同,我不等你开口请求就饶你的命。可是你的财产一半要归给安东尼奥,另一半要归官府。”

  就这样,狠毒的夏洛克败在了年轻机智的鲍细娅小姐手里。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有以下三点启迪

  第一,任何一个民事法律行为都有其不完善或缺欠的地方,只要我们勤于动脑筋思考,总是会从不同的角度找出破绽来的。

  第二,要善于运用计谋,即能引诱对方上钩又不使其发现破绽,牵着对方的鼻子走,让他已经上当了,还不知怎样上的当。

  第三,要痛打落水狗,对那些蛮不讲理,图财害命,居心叵测的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给其致命的打击,决不手软,这样才能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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