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益斌:我们期盼和追求怎样的律师文化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09:3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活动,创建律师文化,已成为广大律师的期盼和追求。那么,我们所期盼和追求的律师文化应该是一个怎样的理想形态呢?这是我们在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活动,创建律师文化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我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意在抛砖引玉。

  首先,律师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律师文化理所当然地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宗旨和精神。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途径。文化的力量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力量。和谐文化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为一体,是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评价。律师文化的建设,在其价值取向、原则宗旨上等诸多方面应当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要求,要将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精神贯穿于律师文化的理念定位、理论构建、内涵设计等等之中,并在其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第二,律师文化是“以人为本”的文化。这是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活动,创建律师文化的基本理念和立足点。“以人为本”的律师文化有两个层面的基本取向:一是以广大律师为本。创建律师文化的核心问题,是培育广大律师的和谐文化精神。用和谐的律师文化精神培育广大律师、塑造广大律师,才能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提升他们的精神世界。使广大律师树立共同的理想,增强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二是以律师的服务对象,即当事人为本,或广而言之,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这是律师的本质属性和职业使命所决定的。律师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职业品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必须具备深切的“以人为本”的人文情怀。这就要求律师文化建设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良好的“以人为本”的律师文化氛围。

  第三,律师文化是主导性和多元性统一的文化。当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多种所有制的存在决定多元文化同在。而且,当代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实际,也存在着地区之间、不同律师事务所之间等等差异,这些差异也决定了律师文化的多元性。

  我们强调律师文化的主导性,并不是指律师文化建设的单一性。和谐的文化必然是多元的文化,多元的文化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和谐文化。因此,和谐的律师文化不是排斥个性,不是排斥差异,而是要充分发挥多种元素的个性,要包容差异。和谐的律师文化贵在“和而不同”,多元归于一体,一体包含多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所期盼和追求的律师文化应是主导性和多元性相统一的文化。

  第四,律师文化是既具有社会整体文化特征、内涵和规律,又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文化。律师文化从属于社会整体文化,是社会整体文化的构成部分。因此,律师文化必然要符合社会整体文化的规律和特点。律师文化如何体现社会整体文化的规律和特点?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和复杂理论的问题。比如,就“文化”的概念,就是一个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的问题。自从1871年泰勒提出“文化”的定义以来,文化定义层出不穷,据统计有160多种。因此,我们要加强与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他们协作,就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倾向性的共识,从而进一步创建既能体现文化共性又具有律师行业文化个性的律师文化体系。

  第五,律师文化是熔铸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又与时俱进、具有时代创新精神的文化。纵观人类文化发展史,任何时代、任何民族的文化,都是一部继承、融合、发展、创新的文化史。律师文化也不例外。自从律师制度在人类社会诞生后,无论是古罗马时期的律师制度,还是中世纪的欧洲律师制度,更不用说近现代的律师制度,无不深深地打上了继承、融合、创新的文化烙印。正因为如此,律师制度才能成为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才能成为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因而,作为律师制度重要生命之根、动力之源的律师文化,则更应具备既善于熔铸古今中外优秀文化,又能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品格。

  作者系司法部律师公证司行业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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