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问题----与叶永禄同志商榷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5:54: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律师》杂志2005年第一期发表了笔者的一篇文章,作为西部律师体会到贵刊编辑对全国律师的平等对待,本律师及本地同仁对贵刊表示由衷的感谢。贵刊同期发表了上海交大法学院叶永禄题为《道路交通安全,以谁为本?》的文章,该文章选题好:既有利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法),也有利于解决交法施行过程中遇到的许多现实难题;该文章还有一些精辟的论述。但该文章的一些观点笔者认为是错误的,会对读者产生错误的舆论导向,本律师愿与叶永禄(以下简称作者)同志进行商榷,在争鸣中求真理。






  一、医疗费:《解释》规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解释》取消了受害人住院、转院、护理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否则上述费用由受害人自己承担的规定。《解释》规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该规定减轻了被害人的举证负担,有利于保障被害人支出的基本费用??医疗费得到赔偿。据此规定,许多人民法院和保险公司现行的要求被害人必须提供医生处方的惯例应当取消。

  二、误工费:《解释》取消了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误工费的上限,也不再使用平均生活费和国营同行业平均收入等指标。《解释》规定误工费首先按照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其次,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再次,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解释》规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受害人护理的期限应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解释》的规定,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应更名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补偿费应更名为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的计算标准取消了平均生活费、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等指标。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统一为: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省级或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数据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省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统计数据确定。上述计算标准均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加以区别,适应了现实客观存在的城乡收入与生活消费支出的重大差别。

  但上述标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同样被机动车撞死或致残,一个城镇居民得到的赔偿金数额与一个农村居民差别极大,例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0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死亡赔偿金是140258元,而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20年死亡赔偿金是45353元,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不足城镇居民的三分之一。这有失公平,对残疾的赔偿特别是生命的价值仅仅因当事人的户籍不同而产生了重大差别和不同等待遇。因此,内蒙公安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内蒙的计算办法)把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指标统一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取消了交通事故死者、残者因户籍不同而导致的双重标准、不同等待遇。

  根据《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的计算年限统一为:均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适应了中国人均寿命延长的实际。死亡赔偿金由原来计算10年增加为计算20年,并取消了不满16周岁的死者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因机动车过错撞死一个婴儿也必须支付20年死亡赔偿金,这更加体现了法律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对未成年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由原来计算到16周岁增加到18周岁,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更全面的保护。
五、残疾用具费:按照《解释》应更名为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以及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参照残疾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省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资计算。

  七、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该规定加重了被害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限制被害人超过实际支出多要交通费。

  八、受害人亲属参与交通事故处理所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交法与《解释》对此均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法理和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上述费用应当得到赔偿。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l0日;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时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内蒙的计算办法规定:上述费用按照人数不超过三人、时间不超过五天计算。

  九、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内蒙的计算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应给予营养补助的,参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伙食补助费的标准计算,这一计算方法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方法相同。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可以并行请求。其赔偿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即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内蒙的计算办法规定:死者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残疾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每个级差递减10%;未致残的伤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总数500元至10000元的金额酌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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